文:奇翼鳥

八月尾發生網上聲討好戲量劇團,認為劇團的表演阻街,要求劇團檢討,更有人高呼要將好戲量踢出旺角。數日後,好戲量為與網民對話,於西洋菜南街發起論壇,參與討論者近百人。

網民對好戲量的最大與較合理的指控為他們長期佔用街道(打橫)三分二*的面積,阻礙行人通過。針對這個指控,在討論好戲量阻礙行人是否合理之前,也許我們先要想一想,究竟行人專用區為何物。

行人專用區淨係可以俾人行?

當年將西洋菜南街設行人專用區,依官方的說法,是為避免人車爭路、減少車輛使行人不用吸入大量廢氣,行人可以放心且適地於街上漫步(悠閒地購物)。然而,所謂「行人」只是相對車輛而言的街道使用者,亦即所有人。而行人專用區,就是所有街道使用者共同擁有的公共空間。為甚麼「行人」只可以行走和購物?為甚麼「行人」不可以停留?為甚麼「行人」不可以停留並進行其他自發的活動?為甚麼來到商場以外罕有的公共空間,我們還不肯從商場規訓的思路中解放出來?

條街究竟屬於邊個?

公共空間不屬於任何個別的個人或團體,而是屬於當下的所有街道使用者,而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則需要使用者協商得來。如果我們承認每一個使用者都是平等的話,則好戲量要求路人繞道而行跟路人要求他們把劇場範圍收細(不是撤出)的要求是同等地合理的。假若好戲量的劇場令正在使用行人專用區的閣下完全無法進行本來的活動,你大可當場跟他們商量,而不是在N日以後再於完全無需負責的位置(電腦面前)痛斥。

不過,網民現身西洋菜街頭參與論壇與好戲量對話,也算是他們真正介入討論公共空間問題的開端,雖然討論並沒有達成甚麼共識(要達成共識實在需要更多長時間的討論),但總算是讓更多人認識到,除了單方面的離身攻擊、一味要求對方妥協以外,還有更開放與平等的溝通途徑,可以讓大家在互相理解的前提下尋求街道使用的可能。

事後——踢走好戲量的意義

因為這場網上風波的掀起,油尖旺區議員莊永燦曾公開提出取消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原因是行人專用區已進入「無政府狀態」,違背了設立行人專用區的原意。對此,不少網民在各大網上論壇中均表示反對,他們聲稱不願失去多姿多彩的街道面貌,只要好戲量撤出,問題就能完全被解決。可是,「多姿多彩」本來就意味著差異,而認同差異的必要就不可能只從個人喜好或為一己的方便出發,剝奪其他人發聲的權利。假若有人覺得街頭賣藝者的歌聲不堪入耳,又或覺得與自己不同政見的團體發起的論壇言論冒犯,就可以針對性地攻擊個別單位,甚至要求別人放棄自己的公共空間使用權的話,那麼,就算不論公平與否,我們所餘無幾的「多姿多彩」的街道面貌只會越來越趨向單元,而街道使用者對於街道使用的想像只會越來越狹窄。這是大家在考慮這個問題時不得不留意的。

(*三分二實在太誇張了,無論親身經驗或觀照Youtube的一大堆短片,頂晒龍咪半條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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