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文:童言
他們走不出這剝削的迴路,就只能在夾縫中間浮浮沉沉,不能自已。

 

 

 

334新學制後,中大本科生人數上升超過50%[1],(全職)教職員升幅卻不足20%[2],反而研究人員大增超過50%[3]。甚或,連新增的20%教職員當中也有部份是要兼顧研究的教授。三除四扣之下,教學人手可能不增反減。這赤裸裸地彰顯了大學重研究、輕教學的發展方向,因為國際排名的計算中,論文與研究數量佔了絕大部份的分數。至於,多出來的學生、課堂始終要處理,於是校方便找來了340位兼任講師(Part time lecturer)填補空缺。

「兼任講師」,聽上去是放得上檯面的名銜,但他們跟一般的講師又有何分別?說是「Part time」又會不會面對類似的苦況?艾力(化名),一位在中大任教數年的「兼任講師」,道出箇中的不堪。

 

慳錢:做得多攞得少
若說全職講師,一般工作包括講課、批改功課,以及籠統稱之為「備課」的一切(如課程設計、資料搜集、準備讀本的電子檔、課堂上展示的影音材料、筆記等)。至於瑣碎工作,諸如登分、記錄出席率、出通告、處理同學各種查詢等班務,則交由助教(TA)處理。如果是「兼任講師」,艾力說上述的都要「一腳踢」,他屢次向學系爭取助教,但始終不果。他指「兼任講師」要兼任「講師」和「助教」,技術上沒有「超出合約規定的工作內容」。因為合約訂明的工作範圍除了有教學、導修、批改功課、考試等,更附加一句「及其他教學相關活動(如適用)」,並且「工作範圍由系主任指定」的條文。即是說,工作內容「系主任說了便是」!如果學生人數許可,艾力也自覺可以兼顧,但他任教的課程動輒也40-60人(上限60人),實在難以應付。他亦聽聞朋友在其他院校教70-80人的班別,也沒有助教。他們因而處於兩難之中:越用心備課,課程越受歡迎,修課人數越多,但工作量自然越大,在既有勞動條件不變之下,就等──同為減人工。可以想像,最後受損的就是教學質素。

綜觀中大各科,只要老師是全職教員,其班別如有30人以上,多數都有助教處理行政事務,甚至見過20人的一班也有助教。可是,這些卻不適用於「兼任講師」,因為他們的合約根本沒有訂明這些會影響到實質工作量的條件(如課堂人數、有否助教、其他行政及班務支援)。當然全職與兼任兩者難以直接比較,因為全職講師可能要任教兩三科,也有行政工作和帶研究生或指導畢業論文等,再加上一些評核和文件工作。兩者的工作量一樣驚人,只是程度之別。校方本應增加全職或助教,或者把全職/兼任講師的行政工作再劃分,歸還予行政人員,以減講師負擔。然而,這些的前提也是增聘人手,試問要追排名、計成本的校方又怎會投放人手在蝕本生意上呢?

「兼任講師」的月薪也是少得可憐。以艾力為例,薪金以時薪計算,每小時約$800港幣。若上課 13-14 週,每堂 3 小時,合約期會是 20 週,此外還要扣除強積金供款 5 %。因此,薪金即$45,600($800 x 3 x 20 x 0.95)。若強行換算為月薪即$9,120,但其實已經是計多了。因為在大學行政眼中,在一個學期教每一科,只算為一件工作。一年只有兩個學期,就算兩個學期都找到工作,都是20 星期合約,加起來也只是10 個月有薪水,而不是12-13 個月糧,甚至很多「兼職講師」根本無法預計每個學期可以找到甚麼工作。可想而知,他們薪金隨時比我們想像中更少。這也只是中大的狀況,艾力曾任教其他院校,同是一個學期的課,合約期可以短至 14 星期,薪金再少一些,工作量卻沒減多少。他補充英國院校的計算方法合理很多,起碼把老師備課的時間算進薪資內。因此,在香港,不少以「兼任講師」為工作的老師,都要同時兼任不同院校(最少2間),才得以糊口,不然就要額外找兼職。

至於勞工保障,更是想都不用想。「兼任講師」連在大學診所看醫生的職員折扣都沒有,莫說有薪年假、侍產假、意外保險等。因此,艾力才坦言「兼任講師」基本上與零散工無異。

 

方便:用完即棄
除此以外,校方極度限制「兼任講師」使用校園的權力,顯示校方根本不把他們當作「自己人」。即使他們有心教學,質素也不得不大減。上文提及沒有助教,即使申請也被嚴正拒絕,是之為一。

其二,學校沒有為他們提供正式的辦公地點。如果同學有為意,會發現想在課餘找「兼任講師」問功課,他們總是人間蒸發了一樣。艾力說自己連一張辦公桌、儲物櫃或信箱都沒有,基本上只能在家辦公,或像遊牧般在圖書館工作。沒有辦公地點自然沒可能安排時間見學生,或者輕易讓學生尋找得到。

他更講到自己使用圖書館與其他學校設施的權限只能在合約期間,學期開始前根本無法用圖書館備課,連網上學習平台都用不到。權限也會在合約期完結馬上結束,如此實際的效果就是不鼓勵兼職老師對教授的課題或其他興趣繼續研習。這意味着兼職老師並不被視作學校一份子,而是用完即棄的臨時幫工。

或者,我們是時候思考:為何340位中大老師在校園竟然沒有任何位置,就像是消失了的一群。

 

這是操作之錯!
其實,「兼任講師」職位在各地的院校也十分常見,但操作上卻與香港大相徑庭。在外國院校,只有一些不能擔任全職教學工作,但課程又需要其經驗與知識的老師,才會以「兼任」方式客串/組成課程。中大也不是沒有如此操作,以護理系為例,一個課程當中隨時有3-4個講師,他們大多在外有職務,譬如是某醫院病房經理,領着$60,000以上薪水,在工餘時間教導同學,分享臨床經驗。雖則他們與艾力同是「兼任」,但不用處理行政工作,也不負責整個學期的講課,所以時薪才有其意義。再者,這些「大人物」也不志在那份「微薄」薪金。但現在中大的「兼任講師」顯然不全是「大人物」,更多是如艾力般,依賴這份工作為生。

由是觀之,「兼任講師」本作完善講課之用。校方卻利用制度的便利,妄想「兼任講師」成為全能教員,以便增撥更多人手去做研究/寫論文。若不然,何以中大人事處招聘「講師」的通告只有杳杳4則,但招聘「研究人員/教授」的有34則呢?

 

出路:no way out?
毫無疑問,「兼任講師」的待遇會直接影響到同學的學習。誰人可以幫助他們(我們)?工會嗎?之前,中大員工總會的確為校內勞工抗爭上出了不少力,如導師正名事件上,就成功為「導師」正名為「講師」,令原本是非教職員的導師們成為教師,依照教師薪金表加薪。今次工會又可否成為出路?艾力沒有否定。不過,他卻反詰兼職講師都是同時兼教多間院校,似乎不能加入以個別院校全職職員為主的工會。與全職講師的任期(2-3年)比較, 「兼任講師」只有一個學期的時間,工會組織得來,他們已經約滿。一有舉動,迎來的往往就是「永不錄用」的後果。傳統工會運動未能在組織形態上面對現時工種零散化、流動性高的時代的挑戰。這是工會組織者目前要思考的問題。

工會不行,難道他們就只能叫天不應,叫地不聞?作為學生的我們又會不會嘗試向校方施壓?說到底,我們也是這制度/邏輯之下最直接的受害者。

否則,他們走不出這剝削的迴路,就只能在夾縫中間浮浮沉沉,不能自已。

 

[1]香港中文大學概覽及統計資料—2009年:10,999人;2016年:16,583人。
[2]香港中文大學概覽及統計資料—2009年:1,433人;2016年:1,711人。
[3]香港中文大學概覽及統計資料—2009年:1,074人;2016年:1,623人。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