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個法律系學生
點解law student要貼錢爭住做咁多intern?係虛榮?係上進心?其實我都唔知。
中環金鐘lunch time好多人好迫,啲嘢食都好貴。諗起啲車費同膳食都要自己貼錢,我靜靜咁去Starbucks買咗個四廿幾蚊嘅包,就返咗上去。
其實legal intern多數無錢收都唔係無原因。試吓幻想,你要比個小學生日日跟住你,你又要被迫比野佢做,又要對佢nice ,但係佢又乜都唔識,嗰種無奈其實我都明。而law students去firm / chambers 做intern就正正係咁,好容易就察覺到其實自己係一個負累。佢又唔好意思俾啲文書影印派信嗰啲工作俾你,但係你書又未讀晒,法律嘅嘢又好複雜而且clients 嘅案件牽涉嘅事情好多都好重要,隨時牽涉大量嘅金錢甚至clients以後嘅人生自由,佢唔可以亂咁交俾你做。於是佢就俾啲翻譯或者research嘅工作俾你,同埋叫你跟出跟入。但係你做完之後,佢又要搵人同你再核對;你唔識,佢又要教你。所以有時佢哋發脾氣鬧你,我都明。
可笑嘅係,返到大學,唔知點解law students就係有一種奇怪嘅優越感。我哋讀嘅嘢好似好難,好重要,好利害咁。我有好多朋友,一知道咗我讀law之後,就即刻報以佩服嘅眼神,問我係咪好辛苦,叫我加油。我笑而不語。其實,讀得大學,大家都一定辛苦,我哋並冇啲咩特別。唯一可能比較特別嘅係,我哋有唔少人會不自覺咁鍾意維持呢個優越嘅假象。如果你仲係咁諗,相信你翻一翻intern,就會明白呢個諗法係幾咁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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