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6日

中大學生會代表會於星期五(5月4日)晚上舉行第二次臨時會議,議程包括處理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下稱報社)的全年工作計劃,但最終不獲通過並發還予報社重新制定。

在會議上,多名代表就報社會否在常刊內報導學生會事務提出質詢。莊成斌代表建議在常刊內加入學生會欄目,報導代表會工作等學生會事務,或至少確保每期校園版內都有一篇關於學生會事務的文章,並希望與會的報社總編即場作出承諾。有代表指報社應盡校園媒體第四權的責任,監察幹事會及代表會運作,亦有代表指學生會會章內列明報社「須反映同學意見,反映學校政策及報導學生活動」,因此有責任報導學生會事務。

報社總編回應指,新莊上任後有在Facebook專頁上報導補選及代表會任前會議,並承諾日後會繼續在Facebook專頁上報導學生會事務,例如在修改學生會會章一事出懶人包,惟未能承諾在雙月刊內加入學生會欄目或確保每期必定有學生會事務相關文章。總編解釋,常刊每兩個月出版,刊物亦以評論文章為主,從時效性及刊物性質而言均不太適合用作報導幹事會及代表會工作,以Facebook專頁即時報導相關工作會較為理想,雖然未能承諾每期在常刊內報導學生會事務,但強調會繼續在Facebook專頁上報導代表會會議等會務。

其後多名代表就此多番追問。林安生代表反問,如果經常轉變的事情便不在常刊內報導,為何四月號寫中國修憲而不寫代表會修章?認為報社說法並不合理。總編指刊物內容主要為評論性文章,代表要求的則是學生會事務的報告性文章,認為Facebook是更合適的平台。有代表認為Facebook專頁與常刊並不衝突,兩個平台的受眾未必重疊,又認為Facebook的功能是即時性質,紙本的功能則是紀錄性質,在Facebook專頁作即時報導後仍可在常刊內作紀錄性報導。不過總編重申,本屆出版委員會認為常刊應以評論文章為主,並不同意代表將紙本功能理解為紀錄性質。與會的前代表會主席潘智鍵同學指,學生會事務中亦有值得評論的部份,例如修章牽涉到代表會組成、書院聯邦制,報社亦可考慮在常刊內加入相關評論。總編回應指,同意學生會事務有值得評論的部份,在常刊內評論學生會事務「要做亦都會做」,只是質疑是否每期都能確保有需要評論的會務,因此未能承諾每期都有學生會事務的評論。

經過多番討論後,多名代表對報社未能作出承諾表示不滿,表明不會通過工作計劃。會上亦有代表批評四月號排版設計上不便讀者閱讀,以及報社莊員所進入的校務委員會較少人關注,無法關注校政。代表會最終決議發還報社之全年工作計劃,並要求報社重新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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