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玉峰(法律三)

秀瓊和很多受訪的女工一樣,幾十年前香港還有工業的時候, 在電子鐘錶工廠做女工。政府說香港的經濟要轉型做金融、服務業,可是轉了之後原來人工還不夠以前好,秀瓊說:「那時時薪還好過現在!」。不過婦女的「優勢」大約就是進可攻退可守,市道不好時就退回去做主婦,於是被政府從失業大軍的數字裡面一筆勾銷。

穩定

政府有什麼幫過秀瓊嗎?沒有。倒是秀瓊自己參加了工作坊之後覺得適合,加入了中大的女工合作社。她說了一句,令筆者印象深刻:「大學的委員會說判了合作社的檔子給我們做,來來去去只是幫了我們十個女人。怎樣會呢?是幫了十個家庭啊!」但是如果由其他機構輪著經營這個位子,不是也是幫了其他的家庭嗎?秀瓊解釋長工的不同:上一次續約續了三年,「起碼知道未來還有三年的工作,心裡安定些,家人買東西時起碼不用總是擔心要省,不需要每日活在徨惡之中。」;穩定的工作還令她更能安排時間與子女相處,照顧她們。

「激進」

前陣子巴士公司決定取消長者及長程車優惠,秀瓊第一個是主動對筆者說不如搞簽名運動反對的女工,後來只是因為冬季校園人流少才作罷。女工合作社不是慈善機構專門「照顧弱者」,還具有令社員活躍起來的目的;合作社的設立,希望令更多婦女動起來,參與社會事務。多年來合作社在校園搞過不少義賣和籌款,足見女工是一個並不止有盈利目標的團體;就中工作的婦女很多時講起各種社會議題的分析,比起社工系或是政政系的同學還要精準。秀瓊講起巴士公司的變相加價有點動氣:「很多老人家就是等假日有平車坐才去得遠些探親人,巴士公司只是為了那一點點
錢,連老人家的一點節目也剝奪。」筆者心想:做公司的當然是一點也刮盡的,有什麼不明白?秀瓊當然不是不明白這點,但是她卻仍然對巴士公司的行動很生氣。

也許,只是我們自己接受得太好了吧?很多時候我們覺得社會參與等於做義工、擔任服務工作。我們將激烈的社會矛盾抹平成為「探長者」、「探病人」等等的畫面,而放棄了追溯這些社會問題的開端和來源、放棄了追問是否有更治本的方法。合作社的她們,卻正在討論企業的社會責任、政府偏幫資本與財團的政策。她們其實示範了一種更坦白、誠實的抗爭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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