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中大職工迫遷事件 校園, 12年11月號, 42屆莊「鳴」(12-13) 文︰Jeffiu 傳統的中國人家庭,總離不開一間屋。連遮風擋雨的地方也沒有,怎能談得上是一個家呢? 想像一下,如果要一個家庭搬離住了十多年的地方,總會捨不得,總會有點留戀吧? 再想一下,如果是被迫離開的呢?很不合理吧? 小記乍一聽聞中大職工被校方強迫搬離員工宿舍時,就是這種感覺了。後來小弟聯同基層關注組的同學,親身到宿舍探訪和了解情況,對整件事的理解更多。就讓中大學生報擔任非官方校史紀錄的角色,誰是誰非,歷史自有判斷。 事件簡述 這次事件乃是經由東方日報,傳到同學耳中的[1]。然而單憑短短的報導就下判斷,似乎過於武斷。旁邊(下面)列出的時間表,清楚描述了事件經過。 11/2011 ● 校方要求一年內,三座職工宿舍的工友都要搬走 7/12/2011 ● 財務處的商務組宿舍委員會(管理中大內的宿舍事宜)第一次約見住戶,要求工友立即簽署一份文件,內容如下: 1. 若同意在翌年4月30日前搬走,這期間(四個月內)免房租,亦會有一次過$5000特惠金 2. 若選擇搬遷,工友會有三日有薪假期,方便搬遷 15/4/2012 ● 工友去信校長,表達對於搬遷一事的憂慮,如租金貴,工友難以搬出,但音訊全無 ● 職工協會表示學生宿舍不足夠,校方一早有長遠計劃,不能推翻此決定 ● 工作合約內無指明員工會有(永久的)房屋福利。 16/5/2012 ● 不滿意的工友有9人聯署(其中1戶已搬走),後將聯署信交給沈祖堯校長 11/6/2012 ● 副校長許敬文和財務處處長會見9人,指出工友可以申請公屋,但沒有任何優先權 ● 強調工友最遲要在11月底搬出,並指這是最終決定,不能被推翻 ● 沒有提及宿舍的未來發展,只表示不夠學生宿舍,而校方已有初步發展計劃 ● 校方強調已諮詢過學生會,學生會、職協、員總及相關同事。 6/2012 – 10/2012期間 ● 校方人事處去信房屋署,希望可協助工友盡快上樓,不果。房屋署指工友須與其他申請者一同輪候 20/10/2012 ● 東方日報爆出新聞 工友的苦況 現時部分住宿的工友為水電工,他們除日常工作、例行檢查外,還需要在晚上on call,隨時候命。當宿舍或某教學樓爆水喉和跳掣,他們就要立刻出動搶修。工作完成後可能已天明,但他們又要馬上進行日間工作,全沒休息。某些崗位更只有一名工友,他因而「半被迫」在夜間工作。然而,這些默默維持着校園正常運作的幕後功臣,卻未被同學關注,要時時忍氣吞聲地工作,甚至被校方迫走…… 雖然工友搬離宿舍後,理論上不再需要夜晚隨時on call。不過,校方和各部門對於夜間或其他緊急事故,仍未有定案。也就是說,以後工友可能需要從校外回來。即使這可能有額外工資的,也不代表這是個合理的要求。何況在工友趕回來的時候,教師和同學可能已經遇上意外(例如觸電、水浸宿舍)。追究責任時,難道是工友趕不及回來的錯?再舉個例,懸掛八號風球時,要求工友回校處理危機,不也是對工友本身很危險嗎? 校方的問題 現時樓價高企,人所皆知。姑勿論宿舍本身是否福利,要求工友到社會找屋住,本身就很不人道了。簡單來說,這就像一個園丁把一棵在温室的花朵,移到颳著暴風的戶外。於心何忍呢?校方雖然一年前已通知工友,但搬遷本身亦是件難事,要離開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也很心酸吧(一位工友已在中大居住十多年,為中大服務二十餘年)。校方卻不留情面,斬釘截鐵地說十一月三十日前,一定要搬走。我們無法預計校方會否強迫工友離開,但這無情的言語,已對工友造成莫大壓力。 除了人情欠奉外,校方亦謊話連篇,意圖欺騙工友、員工總會和傳媒。校方對員工總會宣稱,中大現時已沒有隨時on call的制度,只有三更工作,由各部門安排。事實卻剛剛相反,根本不是每個工種都有夜更安排,反而隨時on call的情況屢見不鮮。校方發言人向東方日報指出,他們已充份諮詢工友遷出的安排,過程透明公正。然而事實上校方無意與工友對話,只曾召開會議並「通知工友」校方的決定。即使工友有甚麼意見,校方不會考慮,亦不想去考慮(妨礙校園發展嘛)。 階級的不公 說到中大迫工友離開的理由,就是校方認為學生宿舍不夠,希望收回員工宿舍,並改建為學生宿舍。事實卻並非如此。現時兩幢建築物還未有訂立土地用途,亦未經政府審批。即使要將空置的宿舍改建,也是兩三年後的事。現時卻以此為藉口,強迫工友搬離,簡直是橫蠻無理。這與政府以發展為名,與收樓商合作迫走舊區居民,以建造高價私樓,何其相似? 再者,學生有住宿需求,不等於要犧牲工友的居所和安定生活。即使我們不願承認,但從這事件中,可得出一個結論︰員工絕對是中大低下階層的一群。三三四新學制下,學生宿舍多了好幾幢。教職員為中大服務,有宿舍住亦十分合理。我們卻從沒聽過因為工友數量增加,而多建為員工而設的宿舍。這就是一所重視人文精神,更引 以自豪的大學,對待工友之道嗎? 反思的必要 一邊廂,沈祖堯校長與一眾工友,在中秋佳節一同賞月吃月餅;另一邊廂,工友們為住屋日夜煩惱,家不成家。從事件開始至今,校方一直以行政考慮為首要目的,罔顧工友不同的需要和特殊情況。這在一個現代成熟的社會尚且過不去,更何況是一所亞洲區名聞遐邇的高等學府?校方必須正視這次事件,並給工友和同學一個交代。 我們一眾中大同學,也有必要反思一點。職工為中大勞碌奔命,生活殊不容易。道德上我們有責任為他們謀福祉,哪怕是回饋他們的家庭一個容身。工友、教職員、學生均有住宿需要,然而它們究竟是needs還是wants?在有限的宿位和地理限制下,怎樣的分配模式才稱得上公平公正公義呢?留待大家思考。 [1] 原文可上網搜尋「中大,東方日報,逼遷」,刊登日期為20/10/2012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7 + 4 =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