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而仍然付出

 文:吳驚咩

女工合作社的阿開,喜歡人家叫她「開心」。問她以前做什麼的,她說,做過一輪文員,就轉了做工廠。唔通工廠薪水比寫字樓高?開心親口証實,那時做寫字樓只得五百蚊一個月, 做工廠因為可以加班,反而有差不多一千。

現在呢?「而家差得遠了。」合作社社員,一個月不連車費膳費,月薪還不到四千。

博命做野

開心有一子一女,與先生離異之時女兒才三歲。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孩子,前夫之後又沒有給贍養費用。問她,那時有沒有得到政府幫助或各社工求助?「而家諗番,最幫我既就係我個仔!」

「佢六歲我就叫佢湊個妹,兩個人自己去觀塘搵婆婆,又叫佢湊妹返學。」不怕孩子年紀太小生意外?「我個時唔識驚!又唔會下下話睇得住,不過好在咁多年來都無事。」一點不似現在過份保護兒童的父母?並不是開心特別開通,而是現實所限,不得不放手讓孩子自立。「以前,一日返十二個鐘頭工!返屋企再煮飯比仔女食。」當年因為完全無時間照顧孩子,反而練就孩子的獨立性格,如今兩母子感情親厚,兒子買屋也選擇在母親附近,方便見面。

博命捐錢

問起最近合作社的情況,她提到上次開會,通過了舉行義賣,支緩在中大因工死亡的中大工友,幫助遺孀。女工的捐款方法不時令旁人如我心驚肉跳:一隻膠箱封了邊,就叫人把買東西的款項投入去,下了班點過數就全部捐出輸入銀行;人工原料通通不扣除,竟是白做一日來捐的。人家大企業也不過「量力而為」捐出少少盈利,小小一間合作社為什麼拚命賠本也要捐錢?開心說不出所以然來,只好訴諸程序:「會上投票通過左喎,大家都同意囉。都係一點心意啫。」

開心提到會上有其他社員反對捐錢。以為她們為損失收入肉赤,原來估錯。「有同事都會話,而家就來續約喎,咁高調為一個工友搞籌款好似同校方對著幹咁。都有d怕激怒大學高層。不過我就覺得,同學唔會介意,而且我地都只係想幫個工友,所以投票通過左。」

當日籌款反應踴躍,還有女工的家人自行製作了小食出售義賣。大企業每每要「睇住盤數」,運作邏輯與社區為本的合作社十分不同,自是不可能發生如上的捐款奇事。令小記戚戚然的是,大學找百佳來為中大提供超市服務的時候,會看著計劃書衡量對方可以提供什麼服務,但是對於合作社這種「不自量力」的熱情付出倒是眼錯不見。這大約亦是一般商業機構之所以覺得社會企業難以成功的原因:難以量化的元素就不如當從來沒有;因此只看到業績以及回本指數,但對員工士氣、與附近社區的關係等等則輕輕帶過。不知有幾多好人好事,就給如此埋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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