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章  簡而秘.課檢史 鄧小樺  (以下資料主要根據根據學務組提供的課檢發展簡史,另 外輔以學生會及學生報所存史料,及中大官方網頁上之有 關教資會歷年對中大的評估資料。)  在1992年10月前,大學並沒有關於課檢的中央政策指引; 但有些學院和學系則自行(各自)舉行課檢。而於1992年 10月,大學教務會通過強制性課檢政策,[1]其主要內容包 括: .應儘早、最遲須於1993-94年度之上學期執行全校性課檢  ; .各學院將負責執行其院內的課檢工作,包括設計問卷、  主持評估及分析結果; .學院有權決定課檢結果的公開程度; .在課檢過程中,應鼓勵學生提出意見及參與評估。[2]   [1] 有教師指以前有不少教師自行對教學進行問卷調查,學校 從來沒有給予鼓勵;而當教資會(UPGC,現名UGC)要進行 教學質量的評估時,校方就要各個院系分別設計問卷。見 本書下冊〈大學發展存在什麼問題〉(節錄)一文。 [2] 以上內容均出自學務組提供資料,而下文中出現的以類似 點列方式敘述的史料,亦均由學務組提供。   於是,在93-94年度,中大便有了由學院/學系所推行的全 校性課檢。然後,在94年4月出版的第93期《中大學生》刊 登投稿〈中大部分教師踐踏課檢精神!〉(下稱〈踐踏〉 ),文章作者根據其本身之經驗,指兩位教授對課檢有不 尊重之行徑。其中一位教授,即電算系教師李滿全,對事 件有很大反應,引發了在校內校外均受相當重視的「李滿 全事件」。(詳見下節)  「李滿全事件」在95年3月左右逐漸平息下來。而在95年4 月,教務會對課檢有進一步的指引: .必須向學生公布並非與個別老師有關的非開放式項目之  結果,而公布形式和時間則由學院自行決定; .由於部分資料性質敏感,開放式項目的結果不應向學生  公布; .在大學權責分散的模式下,學院須負責實行科目評估的  工作;學系如有困難,則可向院長求助;  教務會並同意,自95-96年度起,把課檢定為「教師評估的 其中一項要素」。  次年,即96年4月,教務會又核准以下新加的指引:[3] .課檢的問卷內容和實施,必須不時於有關學系之系務會  或有關學院之院務會的師生諮詢委員會上討論; .為了訂定及改進科目/課程的一般方向,各師生諮詢委  員會必須概括性地討論課檢結果,並以不討論個別老師  或學生表現為附帶條件。   [3] 同年5月,教資會發表〈教與學質素保證過程檢討〉。   自98年3月,各不同學院、系的課檢問卷上,都加入了兩個 共同項目,即: 1.	學生對學科的滿意程度; 2.	學生對講師表現的滿意程度。  2001年12月,大學的行政與計劃委員會核准一系列新的指 引,以確保課檢結果之公布符合私隱條例的規定,其中包 括「大學不可以使用任何足以使個別有關老師能被辨認的 形式展示科目評估結果。各學院/系必須時常採取安全措 施,以確保公眾人士不能取得科目評估結果。」  歷史的小插曲[4]   [4] 以下內容主要根據《課檢事件第一宗調查報告書》。該書 由中大學生會李滿全專責小組出版,1995年3月。   李滿全事件(又稱「課檢事件第1宗」)緣起如下:〈踐踏 〉一文指,電算系講師李滿全對學生「作出恐嚇,謂他已 看過學期中的問卷,覺得大部分同學太偏激,把他的教學 水平寫得太差,這是與事實不符的。故此,希望同學們在 填寫這份問卷時,應實是求是,不要誇大。另外,他還表 示其實分數是由他掌握的,他有權決定把分數拉高些還是 拉低些,言下之意不言而喻。」李滿全講師隨即向學生報 投訴,並要求學生報提供作者姓名,學生報拒絕,其後李 講師發出律師信,聲言會採取法律行動,控告學生報。  94年9月,李講師在《中大學生》94期發表回應文章,指〈 踐踏〉一文的作者「不但斷章取義,兼有歪曲,以求達到 發洩某種不可告人的慾望」、「意圖運用其歪心去論斷和 強姦本人的動機」、「成績低劣,恐怕他要親自去承擔責 任,用什麼卑劣手段也不可能轉移此責任」。李講師並稱 ,自己是在填寫第二次問卷前:「向同學指出和解釋在第 一次問卷時有幾位同學填寫謊言和偏激意見。本人又說: 『你們現在站在評核的位置,應該客觀,不可誇大,否則 會失去問卷的作用。正如老師改卷和俾grade,是一項非常 重要的評核工作。老師有權拉curve去決定合格的分數,可 主觀地去進行,但應要客觀,否則其評核就不可靠。』」 李講師並譴責學生報不經查核就刊載〈踐踏〉一文又沒有 讓他同期回應,並質疑學生報辦報的水準。學生報同期刊 登〈踐踏〉作者及《中大學生》93期校園版主編周保松對 李講師的回應。〈踐踏〉堅持對李講師的投訴並無不妥及 李講師在該事件上確有行為不當之處,周保松亦持相近論 調。學生報並就93期未能同期刊登李講師之回應而道歉。  在94年11月15日至30期間,李滿全講師共傳真了5封信到某 位他認為是〈踐踏〉作者的同學家中,要求該同學面見他 。同學稱臨近考試而事忙,故不會前往面見李氏,並指傳 真對自己及家人造成騷擾,要求李氏停止。12月9日該同學 收到第6封信,指該同學為〈踐踏〉作者,威脅該同學要承 擔所有法律責任;12月16日的第7封信,則稱已將該同學姓 名通知其所讀學系老師,並稱已知會律師採取法律行動。  是次事件受到校內校外相當大的關注。校園內,學生報曾 派發前後八千份有關專號,並舉辦校園龍門陣,有數百同 學出席;又有小報出版回應事件;在校外,城市理工(今 城市大學)學生會、學聯均發表聲明,支持中大學生會及 學生報的做法,並要求李講師道歉;事件獲傳媒報導,報 紙上有多篇文章評論事件。  在2003年的今天,李滿全博士仍在中大任教,且已是副教 授;從電算系的官方網頁上並可得知,他並接受耶穌基督 為他的救主;而當年其中一位最首當其衝的學生報編輯周 保松,今日亦在中大任,接受學生對他的評核。當時鼎鼎 沸沸的李滿全事件,看來只是歷史的一個小插曲——假如 事件真的沒有為我們帶來任何可資汲取之教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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