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安角度看中大示威事件 中大四十年, 1與0, 集郵冊中的李光耀 原刊於《信報》,2000年12月13日 從保安角度看中大示威事件 馬金順 中文大學保安主任 最近中大舉行五十六屆畢業典禮,被示威人士衝擊,大學 保安再度接受考驗,在場觀禮四千師生及家長,雖然受到 無理騷擾,心裏或添一分大學氣息感受,筆者工作亦稍添 情趣,願就切身經驗檢討事件心得,與追求民主人士分享 。 早在典禮內容公開前,大學籌備單位照例開會安排分工。 其後由於嘉賓李光耀資政的特殊身份,警隊要人保護組介 入,大小會議不下十數次,最後更有警方高層從行動處下 達總區、警區而至分區指揮官,均有派人參與。 大學曾於九六年的校長就職典禮儀式中,受到當時學生及 學聯的考驗,遂能掌握寶貴經驗,知道學生會行動表面約 束暗地外通的策略,是以在開始時,負責聯絡學生單位便 密切跟進與學生聯繫,目的是能與學生代表達成禮貌共識 ,此次同學公開其「不合作與消極不歡迎」表達言論的方 式,同時嚴守承諾。 這次十二月七日典禮安排,比較過往任何一次更形嚴密, 從李光耀入校路線、行程及時間控制上,因應警隊保安部 需要,作出不同的應變安排,使在場肆意進行示威人士無 法堵截嘉賓車隊,更無從得悉其行車路線及時間,結果撲 空引致無法接近目標,僅能在外圍草草進行示威,向傳媒 充數交代。 在開始計劃保安程序上,警方及校方看法有所分歧,是必 然現象,校園既是私人地方,也是公開讓人遊覽園地,雖 然設有一般公眾遊人規則,卻是缺乏法律權力,過去採取 容忍做法,未能在典禮當日防止示威人士闖入。 保安員無能為力 大學事前向校方法律顧問咨詢意見,雖然簡單清晰,卻是 難以執行。「闖入」私人土地(trespass),在普通法言 之,是民事案而非刑事案,與美國的「闖入」私人地方以 刑事輕罪(misdemeanour)定刑不同,本港警方不能介入 民事,犯事者應由地主執行驅趕,包括使用必要武力。普 通法當然也有容許業主合法自衛,阻止他人入侵私人堡壘 ,目的是在對付盜賊或可危害人身匪徒,卻不適用和平示 威闖進人士。如要阻止他人闖入,便要容許保安人員使用 武力,最低程度有效做法,是要以兩個保安員身體,去阻 截一名示威人士,這也賴於雙方體能及態度,警方執法關 鍵便是假設任何一方超越法律底線,例如出手傷人或使用 武器,有人受傷違法時,警察始可介入。是以當日在場保 安人員,如要有效阻截長毛等人進入,就要人多勢眾或是 使用武力。在今天保安行業內,保安員既無能力,也無犯 險違法決心。以美國保安業操作守則,私人保安可以使用 槍槭防暴裝備(當然要經過訓練及批照程序),與本港手 無寸鐵規定,是無法應付決心向法律挑釁的專業示威人士 。 如要有效執行防止外人闖進,第一要在大學校園設置屏障 ,有如軍營防衛設施,第二便是設關檢查訪客身份,最後 便是立例強行要求校內員生帶備證件。以上做法似乎在世 界大學中,並無先例可援。大學日常准于遊覽,不能任意 驅逐特類人士,除非犯法或危害大學的安全。 利用警方消極反應 典禮開始當日,「長毛」在四條柱門外舉橫額及叫口號, 並無觸犯法規,及至進入校園,始由保安口頭警告及以身 體語言示意驅趕,卻因權力有限而無法成功。至于示威人 士有權進入校園示威的講法,屬挑釁性犯法行為,假如有 足夠保安人員而不惜使用武力驅逐,把長毛及其隨眾逐離 ,對大學而言,是依法辦事。但在今天的政治氣候,連執 法警務人員也不願冒輿論指摘,武力驅趕闖入政府公地的 示威者,何況是地位低微的保安員。 大學校園學生示威,是學術交流及言論自由的體驗,這並 不等于任人肆意闖入搗亂莊嚴畢業典禮,示威人士所下賭 注,實際是要挑戰在場當值保安人員的實力,更不幸的也 是利用警方的消極反應,要待事件發生武力衝突有人受傷 時始願意執法的旁觀者心態,不採取主動防止罪案間接造 成姑息養奸。 如要鼓勵私人執法,便要參考美國制度,除了審查保安人 員犯罪紀錄以確保素質,更要接受訓練保安人員使用槍械 、警棍、手銬及噴霧劑。當然,美國的例子並不輕易可取 ,是因為美國《憲法》規定市民有權擁有槍械及可以用槍 械對付重罪犯人(felon),容許私人執法。另一可行作法 ,便是立法成立地方警隊,美國大學警察,是與其他執法 人員的權力、裝備及實力相若,但是應付學生和平示威和 衝擊,有時也是束手無策。 一群民主恐怖分子 筆者對長毛等眾人止步禁區前,並接受勸喻不試圖竄越警 戒線,不進場擾亂儀式行為致意。此次事件的觸目性,並 非單純有人示威恐嚇嘉賓,警隊保安部的安排,足以應付 任何突擊行動,而是有人把不滿情緒,與學術活動掛鉤。 上回港大鍾庭耀事件是要反對有人以權力意圖干預學術自 由;這次中大李光耀事件,卻是號稱民主派人士自己干預 學術活動。如再發展下去,是否需要在大學行政架構內, 也應設有政治審查制度?而現在民主派人士,目的是否要 搗亂與政府間接或直接有關機構的活動?抑或是要支持任 何反對政府的行動,純粹為反建制而示威?當日在場所目 睹的,是一群自稱來自新加坡的大學生和一批本港著名示 威人士,公然闖進大學校園,掠奪一份他們無法取得的尊 嚴,有如豺狼鬣狗一樣,強行滋擾莊嚴殿堂,飽貪遠颺後 ,撒下一堆無賴胡鬧排洩物(燃燒過的傳單及滿地蛋殼) ,而在場呼應的,是一群依附豺狼身上吸血的跳蝨傳媒, 他們不知尊嚴為何物,只能剽竊他人的光輝,妄自尊大的 批評別人,此類訛稱追求民主人士,儼然成為現代民主恐 怖分子。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 三 = 六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