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Part房問題見家長式管理 校園, 10年9月號, 40屆莊「斟」(10-11) 文:謝斐亞 有晨興學生向本報表示晨興職員曾指不容許他們自行Part房,使他們大感困惑。院長與協理院長受訪時,澄清只是強烈建議他們與非本地生共住,並稱於早前已徵詢過同學有關他們住宿的意向。但經本報查證後發現所謂的徵詢住宿意向,只是收集學生於O-Day填寫有關宿舍的Preference Form,該表格最主要問學生想住二三人房或是單人房,沒有房友意見一欄,同學有Part房人選則需填寫於「特別要求」一欄。姑勿論大部份同學只會理解「特別要求」為健康需要,早睡等等生活作息上的安排。校方將學生對房友的要求視作特別要求,頗反映出校方多麼不瞭解同學。當問及新書院會否考慮加上四書院一貫Part房的做法——由宿生於入宿日自行組合。院方則回應指學生如果有特別要求會填寫Preference Form。而校方會幫人分發好宿位。由此可見,新書院自稱幾開明都好,其實亦擺脫不了行政主導的家長式管理。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 一 = 7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