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朵拉

我很不願意說得像遺書一樣;當你看到這篇文章時,一切已塵埃落定。
先別興奮,我說的是立法會選舉。無論你當天有沒有去投票,塵埃落定,卻不代表一切都完了,否則我都犯不著寫這篇文。若以為投一票就盡了公民責任,這個責任未免太廉價。畢竟,在香港的政治制度下,投票起到的作用著實有限;更何況,要投好這一票,未必如想像中容易呢。

理性判斷  不過是海市蜃樓
先談談「投好這一票」的問題。作為一位香港人,我親身體會到當中的艱難。要作出理性的判斷,少不免要了解各候選人的政見;但是這起手式卻不太對味。我以為,最簡便的方法莫過於看看他們在選舉論壇的表現;但貨不對板,我看到的更像是人民力量諸君的棟篤笑。

說到這裏,你可能猜到下一句了:我們並沒有足夠的材料思考。這很容易理解,在香港要討論公共議題並不容易。設想你是一位普通市民,每天生活營營役役,而政治對你而言似乎遙遠而離身,要你說得出候選人政綱的確是過於苛求了。試想想,當你工作完十多個小時,回到家後,發現候選人政綱已寄到你家中;你一時間想不起議員為你做過甚麼,他們口中的議題又未「殺到埋身」。這時候,你除了把政綱丟到一旁,似乎沒有其它選擇了。更何況,即使你有心有力,週遭的環境亦未必迎合你的壯志。誓如,你賴以了解候選人的媒體早已歸邊,你只能看到諸如「民建聯逆民意遭踐踏」、「良心白鴿狠摑鐵頭仁」的標題,論據篇幅欠奉;而這城市的步伐,又容不下他們對流言的辯解和對公共議題的嚴肅討論。

於是,就出現了我在上面提過的困局--反正選民沒有思考餘地,鬥政綱不如鬥大聲。選舉論壇的表現就是最好的佐證,疊聲的情況比比皆是,成為阻止他人發言的利器。動機很明顯:既然選民不會仔細看清政綱,不如先入為主,連反駁的時間也不給予。

更可怕的是,當某些討論無法發酵,民粹便出來填補它的空白。民粹論述簡單,直指我們心中的恐懼和防衛機制。例如年前的反蝗事件,很多反蝗人士聽到「掠奪資源」,還沒有想到這種論述到底可不可信,或有沒有其它解決方法,便受到恐懼的驅遣,自然而然地站到反蝗的一方。當正常的討論無法處理某些焦慮,或是討論根本無法開展,民粹一下子便會攻佔輿論陣地。遠的不說,上年外傭居港權案,公民黨表態支持外傭擁有居港權,立時萬箭穿心,更被建制派抓住話柄,以致在區議會選舉大敗。

殘缺議會 終究是無力回天
即便你能越過重重魔障,投下神聖一票,亦不代表從此一勞永逸。
當然,無人會認為現今的選舉制度是萬靈丹;但即使只是與殖民地時代相比,立法會的權力仍然弱得可憐。

我們對立法會的印象,多是諸位議員大動肝火,目眦盡裂的場面。看得多了,很自然就會覺得「嗯,鬧得你咁過癮,應該做到啲野掛」。老實說,立法會的殘缺制度,注定了議員只有動火的份。功能組別固然是殘缺的一部分;但有功能組別,亦只能癈去立法會的左臂,還有另外一招,把右臂都癈了。

故事得說長一點。話說八十年代,香港還在英國掌中。當時立法局(立法會前身)不單有現今監察政府的作用,還有政策制定權。政策制定權包括議員絛例草案,即是議員能夠提出草案;亦有權修訂政府提出的議案(當然,立法局議員由港督委任,所謂權力制衡不過是假制衡)。中英聯合聲明簽訂以後,港英政府推行民主化,在立法局引入直選議席,民主派人士進入建制,令港英政府施政備受制肘。

回歸以後,北京有前車之鑑,大幅削弱立法會政策影響力。例如,限制議員提出法律草案的權力,「凡不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者,可由立法會議員個別或聯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者,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基本法》第七十四條)。那麼,議員的草案基本上被封殺淨盡,哪有提案是不涉及公共開支的?除非是紙上功夫。要行政長官批淮則更荒謬。你要監察別人施政,竟然要先得別人同意。就像你要揍人都要先得人家批准;人家准了,你才畢恭畢敬地揍。

只有議會能行嗎
假如有一天,議會沒有功能組別,奪取政策制定權,就雨過天晴嗎?只怕未必。若問題只是這麼瑣碎,成熟的代議政體早已是天堂了。代議政制先天上已決定它「體弱多病」,不能完全反映民意。簡單而言,它依然把人與權力隔離;這種隔離不只是我們無法決定自身,它的留白更會招惹另一種「權力」。你不會以為在完整的議會民主制下,你與富人有同樣的發言權,即使你們(據稱)都是生而平等。議會既然不是自立於社會外,它自然受到社會環境的制約。當媒體、經費等都受人把持時,很難期望議員真正為人民發聲。

容我舉一個不倫不類的例子。代議民主下的選舉,就像選強積金。當你仔細對比過各個計劃的細節,你發現某一家的強積金似乎「冇咁揾笨」,於是選了它。你每個月的供奉,既要收手續費,基金經紀又可以無視你的意願,隨意拿錢去炒賣。錢當然放在自己口袋最安心,但兩者之間的困境也類似-你似乎無法脫離這個「揾笨」的輪迴。

在絕望處施展
看到這裏,你應該會惴惴不安-議會既無權,代議制又不能代表我們,應該用甚麼態度去面對選舉呢?既然強者擁有物事的詮釋權,投票,最低限度也像在警告:「我在注意你。」,而非讓別人來「詮釋」你在沉默。你更可能會問:「票都投了,還能怎樣?」。樂觀地想,這回學乖了,有四年時間讓我們仔細思量。再進一步想,
作為選民的責任亦不止在這十天半月;平日睜大雙眼,數算一下甚麼修訂案被甚麼人否決了,甚麼人有意消滅討論、鼓動民粹,也勝於臨急抱佛腳,看主流媒體的偏頗報導吧。反正,四年才選一次,花多點時間亦不過份。

參考文獻:
《香港政治發展歷程與核心課題》,馬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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