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良心基金佬(笑)

政府於十一月一日實施「強積金半自由行」,打工仔可將自己的供款轉至新的信托公司。但事實上,「半自由行」只是在強積金的表面上作少許改善,其制度仍有根本問題,我們仍要被迫玩金融遊戲。

強積金簡易說明

首先,咩係強積金?

強積金全名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顧名思義,就係強制咁積你既部分薪金落某啲神秘既信托公司手上。當初政府設立強積金,是考慮到人口老化,會增加老人社會保障支出,於是想另闢渠道提供多一層退休保障,一層不需增加政府開支的保障,同時亦鼓勵就業人士儲蓄,這就是強積金。

僱主會先選定一間基金信托公司,每間信托公司都有若干基金,僱員有一定自由決定基金組合(比如股票基金和債券基金各半)。戶口分僱員供款及僱主供款兩部分,每月僱員及僱主均須供薪金的5%,僱員供款由薪金扣除,顧主供款則為額外支出。信託公司會先從供款扣除基金收費(即所謂「行政」費),然後根據組合比例撥入基金戶口,最後僱員要到六十五歲才能取走收益。[1]

簡單來說,就是信托公司在你面前放了幾個黑箱,你每月都要將部分薪金放進黑箱,你可以選擇每個黑箱放多少錢,但所有錢要到六十五歲才可拿取。放進黑箱的錢可能會增加、可能會減少,總之你就無法決定(以現在的金融市場看來是減少居多),而且無論如何都會先蝕一筆昂貴的基金收費!

一半自由都冇既「半自由」行

強積金素來被評極不自由,僱員只能用僱主選定的信托公司,即使不滿意信托公司亦無可奈何。政府為了放寬限制,於是推出「半自由行」,讓僱員自己另外選擇信托公司,轉移過往供款至新戶口。但事實上,新措施諸多掣肘,同樣極不自由!

假設你有舊戶口A和新戶口B,A戶口有僱員和僱主供款各10萬元,而你和僱主每年各供6000元,那麼在新措施下你可以做甚麼呢?第一,僱員只能將自己的供款部分轉移至新戶口,即是你只能將你的10萬元供款由A轉移至B,而僱主的10萬元則留在A。第二,每月的供款,不論僱員還是僱主部份,都會繼續撥入舊戶口,所以每年的12000元供款會繼續撥入A。第三,僱員每年只能轉移一次,而且要一次過轉移所有自己在這一年的供款,即是你每年要一次過轉移6000元至戶口B,不可以只轉移一部分。最後,僱員只能另外選擇一間信托公司,不能同時選擇多間,所以你只能有A、B兩個戶口。[2]

結果就是,僱員要等夠一年方可轉移供款,而這個動作每年都要做一次,手續十分麻煩,還要等六至八個星期才完成手續,而且每次一定是轉移一半供款,不可以少,也不可轉移僱主的那一半。更甚者,僱員最多只可有一個新戶口,無法分散風險,若果新舊兩個戶口同時大量虧蝕,那就真是欲哭無淚了。你話,世上邊有咁搵笨既事?

此外,有「半自由行」的支持者認為,半自由行會降低基金收費。現時強積金平均收費每年1.74%,遠高於英國的1.19%和智利的0.56%[3],而讓僱員選擇信托公司,可以增加市場競爭,迫使信托公司下調收費。但即使有些信托公司收費過高而嚇走僱員,還有僱主至少一半的供款不能轉移,互相抵消之下,提高費用對信公司或許還是有賺,並不能對它們造成足夠壓力。

敗絮不能粉飾成金玉

既然「半自由行」仍有不少限制,如果推出「全自由行」,讓打工仔自由轉移供款,又是否解決了強積金的根本問題?其實不然。

第一,打工仔仍要被迫每月供款,到退休才能拿回。信託公司用這些錢玩金融遊戲,風險卻是由打工仔承擔,而且這場金融遊戲直至退休前都不能退出,萬一發生金融危機,退休金就會蝕了一大筆。還有就是,如果我突然要一大筆錢應急,存款卻不夠,又不能臨時提取強積金,到時該怎麼辦?結果就只好借錢。

第二,強積金限制了投資組合,供款只可投入某些基金裡,不可用作其他投資。比如我可能看中一些中小企的發展潛力,想用供款投資,同時幫助她們發展,強積金就沒有提供這個選項。更滑稽的是,有些基金其實只是拿你的供款做定期,卻照樣收費,咁我點解唔自己去做定期?

第三,強積金的表現一向強差人意,受盡唾罵。扣除基金收費,強積金近五年的平均回報為每年0.24%,大幅跑輸通脹率的3.5%,表現最差的基金甚至大蝕14.04%,足以令月薪萬五的打工仔白供三年半。眾多基金中,只有少於一半是正增長,跑贏通脹的更只佔當中6.45%,即是與賭大細連續四次開大的機率相若。[4]可以說,想靠強積金來抵消通脹,根本形同賭博,唯一分別是賭博你可以選賭還是不賭。

最後,強積金看似有一半供款由僱主額外支出,但你當老闆是傻的嗎?要供強積金,公司支出增加,從哪裡補回?結果還不是從人工著手!

「強fake金」,保唔到

政府聲稱強積金可以提供退休保障,但事實上所能保障的甚少,故強積金除了叫「強迫金」,又名「強fake金」。

假設你現在開始工作,人工有中位數12800元,而且每年人工增幅為平均值1.7%[5],又當你是賭神蓋世,選中回報率最高的基金,每年回報5.81%。那麼你捱生捱死打了四十年工,終於捱到退休之時,你的強積金戶口都只得284.4萬元!

又假設你現在死慳死抵,每月生活費只用6000元,而每年通脹率維持3.5%。那麼四十年後退休時,你每月生活費將高達2萬多元,屆時只消八年,你的強積金就會清乾清盡,之後就要靠其它儲蓄或投資生活。以上計算還要假設你人生順風順水,不會有大病或失業,仲要順風順水都只係保你八年!還有,別忘了人工在中位數以下的那一半人,他們的退休生活就更難保障了。

另外最大問題是,上一部分的數據顯示,強積金很大機會蝕錢,退休金隨時蒸發大半,因此強積金只是一種投機,不能作為保障。

我們要怎樣的退休保障?

既然強積金不能保障退休生活,那麼我們究竟需要怎樣的退休保障?

首先,要摒棄「退休後所有生活費需靠自己打工時賺取」的概念。退休人士為社會貢獻了一生,社會有責任照顧他們,因此退休保障應是社會福利的一部分,而不是要他們靠每月掟錢落金融遊戲,來賺取退休金。

其次,賺取足夠退休金是非常困難的。現時各國大量印鈔,通漲只會繼續高企,靠定期存款必定連通漲的車尾都看不見。或許有人會說,靠投資吧!但別忘了,投資是小部分人贏、大部人輸的遊戲,要市民靠投資來保障退休生活,即是小部分人有保障、大部分人無保障。

再者,即使賺足了預期的退休生活費用,但人生不可能無風無浪,也不可能預料到退休後的意外。一個大病隨時就可能用掉一半的退休金,原本還能三餐溫飽就突然變成三餐不繼。

反觀政府為了降低開支,推行強積金,妄想打工仔可以靠自己賺夠退休金。此等管治思維,恕無法苟同。

因此,要真正達到老有所養,就要徹底取消強積金,同時要從市民退休後的生活需要著手。先保證退休後有一筆最基本生活費,比如全民退休金,就是指向所有達到指定年齡又符合居住條件的居民,發放固定金額的退休金,金額從政府稅收抽取。除此之外,還要有完善的老人福利,比如為長期病患提供醫療保障,給予食宿、交通津貼,增加廉價的公營老人院等。屆時全民都有退休保障,才不致有老人退休後無依無靠。


[1] 見積金局網頁有關供款的說明
[2] 見文匯報《強積金「半自由行」知多少?》
[3][4] 見消委會有關近五年強積金的研究
[5] 見政府統計處網頁有關收入的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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