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松

上月報導工友被逼遷一事的同時,關心此事的學生聯絡過工友後收集聯署,再先後與校長會面、馮通副校長、許敬文副校長通電,經過多番轉折,終獲於11月27日三方會面。怎料,在會面的前天,其中一個工友收到上司的警告,指對方若繼續「同啲學生搞搞震」,則有可能不能再續約。

追原溯始。校方共有六幢員工宿舍,提供共116個40-50平方米的單位。現時康本國際學術園的原址本為三幢松、竹、柏的職工宿舍,前幾年則拆卸及改建成教學大樓。還有蒙民偉樓旁的三座宿舍,其中一幢已於上年4月動工改成國際生舍堂第三座,今開學年則供敬文學生入住。現時所指的職工逼遷事件便是針對最後剩下的兩座宿舍的工友,已有一百多戶遷出,現餘八戶。

這些工友為學校服務了十幾年或廿多年,已住了職工宿舍十多年。他們並非自薦申請要住校,而是學校要求他們住在職工宿舍,進行深夜時份的緊急工作。當時的宿舍合約寫明,工友不能享有「雙重福利」,即員工若有宿舍福利(與其說是福利,不如說學校的要求),則不能申請公屋。在入住宿舍後,員工的薪金中則會被扣除5%-7.5%,以作租金之用。

所謂的仁慈

上年年底,校方要求三座宿舍的工友要在今年11月30日或之前遷出,一年的「限期」好像很合理,然而校方實無考慮過工友的需要。至今校方仍未做好完整的配套,未確切成立夜更小組,加上學校沒有可隨時候召的工友時,工友遷出後可能暫時仍須繼續夜間工作。

第一,你可能會疑惑,大部分工友沒有住校,而且一年搬遷期足夠,故此事可謂合理,但別忘了工友住校的話就不能有雙重福利。這是學校要求他們放棄了申請公屋的權利,所以才沒有上樓。現時因為臨時政策變動,而給工友一年時間搬出去,君知道現時家庭上樓平均都要三年,他們如何有能力在短短一年內上樓?只能先暫租貴價房子。若工友原本能申請公屋,或者拒絕深夜候命,否則他們可能早就住了,而不須像現在承受突然的經濟負擔。

而且,宿舍合約本是每兩年一次續約,直至03年,校方與工友簽訂最後一份合約,它沒有指明合約的限期,只指出如要工友遷出,校方則會在2個月前通知。雖然如此,工友多年沒收到通知,而租金則繼續在工友的薪金裡扣著。但這代表工友一直不知道會何時被要求搬遷,沒有當初兩年續約的合約保障,又不能申請公屋,只能如坐針氈,坐立不安地等待。最後,校方誠然在沒有諮詢工友的情況下,臨時獨斷地只給一年時間。

第二,校方沒有考慮過工友要捱貴租和生活計劃突變的負擔。現時香港的租金高昂,動輒佔家庭開支三四成,工友難以負擔及失去預算。又例如,有的工友的孩子已出國讀書,當時已計劃好家庭開支該如何分配,現在只給一年通知期(而沒有事先諮詢),這叫工友的家庭如何面對這變動?

雖然,大部分工友已經遷出,但別忘了他們已承受了以上的壓力,只是不敢作聲,硬著頭皮出外租住。儘管仍有八戶工友未能遷出,但這絕非這八戶的個別問題,而是整個搬遷安排不當,以至於校方政策的問題。這一年間,曾有工友把工友的聯署信交給校長,表達對搬遷的憂慮,惜校方並沒有正面回應,指出這是行政事務委員會(AAC)的最終決定,只交代了工友們現在可以申請公屋了。工友也曾向幹事會求助,可惜當時幹事會在資料不足的情況下,以為此事校方安排恰當。

學生介入的進展

就這樣,直至10月20日,東方爆出相關新聞時,其他學生才得知此事。隨即,以基層關注組為主,一批關心此事的學生在詢問過工友意見後,發起一連串行動。10月底,他們曾去信不同的部門,希望校方於七天內與求助工友會面,解決數個月來一直未解決的住宿及工作安排上的困難,可惜要求不果。11月5日,他們在網上及校內收集聯署,希望同學支持工友延遲多一年搬遷期限及三方一同會面,五日內共收到1471個來自市民、教職、學生的聯署。

然後,學生先後與校長會面、馮通副校長、許敬文副校長通電。同月13日,許敬文在電話中承諾在11月內會與學生、求助工友見面,並不會在會面前趕走工友。卻在同日下午,得知許敬文副校長會於該星期四(15/11)要與受影響工友單對單會面,聲稱要「了解工友情況」。

此舉實使工友承受極大壓力,試想像與校方單對單見面時,對方是你的上司,他很大程度上掌控著你工作的環境和資料,而工友的家庭負擔又代表他不能隨便轉工。因此,當上司勸你盡早搬走,你便難以拒絕,以免被秋後算帳,比如在文首的例子。而且之前已有四名工友因承受過上司給予的壓力,如因簽了聯署信而被警告等,故面對繼續向校方的爭取時則表示退卻。

學生及部分工友都認為此舉不妥當,故在當日,學生一行三十二人與另外四名工友一同前往與校方會面。過程中受到校方極大阻撓,但在學生的堅持下,許應承與學生、求助工友會面。最後三方決定在27日一同三方會面。27日,學校指職工宿舍會被建成學生宿舍,學生與工友則要求校方兌現15日會上的承諾,須在中大內尋找可以安置工友的空間。三方仍未達成共識,須再約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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