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僑 

引言 

居港權事件始於1999年1月29日,是日終審法院宣判港人在內地出生子女,只要父或母一旦獲得香港居留權,子女便能享有居留權。

同年4月,港府聲稱因終審法院而擁有居港權的港人內地子女人數初步統計逾167萬。

(該數字其後被發現誇大,如同年10月香港人權監察質疑政府的說法誇張兩倍,其調查結果顯示,因判決而新增的人口只有五十六萬二千人。)

5月上旬,港府根據167萬這數字推論,若他們在未來十年全部來港,本港則需增加7100億非經常性開支。

(此推論背後卻隱含頗多不合理的假設,除了那誇大的167萬外,還有假設這167萬人來港後全部失業、假設這167萬人來港後不須等候7年便可以上公屋等等。可是這些不合理的假設被發現時,已是6月26日人大釋了法以後的事了。)

同月,立法會通過提請人大釋法的動議。同年6月26日,人大指出只有在出生時,父或母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內地子女,才可擁有居留權。

(其時香港剛經歷金融風暴,港府選擇在這樣的敏感時刻,公佈兩項未經核實,且偏差頗大的數字,然後便匆匆提請釋法。其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2000年8月,入境處發生懷疑縱火事件,很不幸,事件中,入境處職員梁錦光和爭取居權人士林小星傷重不治,多人受傷。

同年10月及2001年7月,兩名爭取居權子女陳秋玲、邱廣文由於無法忍受長期在家中無了期的等待,先後自殺。

抗爭持續到九年後的今天,每逢星期二,百多名爭取居權的家長子女仍在遊行,只要求還他們一個公道,也就是1999年1月29日終審法院的判決。

***

如不是親眼見過這株花、這只手,我想我也不會 相信世上竟有這麼一隻恐怖的手。真正的民主實踐 不是一年一度的事  而是每月每日的事 民主的路 是用三隻腳走出來

無果花

據說,只要推倒那只青手,無果花便會結果。可惜沒有人會相信這個秘密,因為沒有人會相信,世上竟有這麼一隻邪惡的手。

有一種植物叫無花果,雖然它永遠不會開花,但始終會讓你嚐到它的果子。有一種植物,雖然它開著永遠的花,但始終難得結果,沒有人知道為甚麼,亦從來沒有人過問原因,大家只知道它叫無果花。不可思議的是,雖然它遍佈世界每個角落,但不少人卻堅稱從來沒有見過它,甚至不相信世上有這麼一種奇怪的花。據種這種花的人說,這是因為它終年被一隻無形卻又肥大又黑暗的爪籠罩著。

這種奇怪的花,似是遙不可聞,偏偏便有一株生長在黑壓壓的中環。聽說這株無果花是一位遠在北京的高人種下的,九年前曾哄動一時。假如你在星期二早上到動植物公園旁一趟,大概便能看到好一些人正輪流忙著為這棵花施肥澆水、除草杜蟲、擂鼓吶喊、敲鑼助威。水珠兒緩緩滴下。

曾經有一次,入境處人員不滿他們逗留太久,即使知道他們帶著易燃液體,仍決定武力清場,結果在推撞混亂之間,火便起了。很不幸,這場火燒死了一名入境處職員和一位家長。沒有幾個人知道這場火是如何發生的,可是指著他們破口大罵的人卻多不勝數,連一向自命中立的傳媒也都一面倒地說他們不是,卻忽略事件中的種種疑點。千夫所指,也不過是那只黑手的又一次傑作罷了。

縱然荊棘滿途,大家還是一直等待,因為大伙兒始終覺得,一棵正常的植物總會開花結果,正如我們覺得一個完整的家庭總應住在一起一樣。

為此,大伙兒也曾跑到終審法院、禮賓府,告訴裡面的人無果花不結果的秘密,並希望他們關注事件。可惜,別說法官特首了,便連看更守衞通通不見。警察每次只會煞有介事地在門外擺下十餘個鐵馬,然後給大家一個理由,他們不在。

每次,大家都選擇在門外等,餓了,便拿帶來的麵包吃;渴了,便倒帶來的清水喝;累了,便在帶來的凳上歇。如是者,人等了九年,理由也聽了九年。如是者,無果花再一次被遮住了。

沒有人知道無果花甚麼時間會結果,只知道每個人都相信它終有結果的一天,然而大家還是很清楚,這不會是一時三刻的事。大概,大概到了無果花結果那天,這些人都已經不在人世了。

***

同一屋簷下

一國兩制之所以能撫平港人心中對中央的恐懼,只因為我們相信它能夠將中央的影響力排拒於香港之外。可是,在兩種制度之下,基層人民均彷彿無可避免地承受著各種各樣的壓迫,內地的血汗工廠、強行收地;香港的紮鐵工潮、社區重建,無不如此。也許內地對農民、工人、異見等的壓迫遠較香港強烈,內地人民反抗的聲音總是此起彼落,雖打不絕,雖壓不滅。可是,香港人普遍來說並不自覺這些壓迫,為了那如幻似真的「和諧穩定」,甚至到了危急存亡之秋也不願起來反抗。大概是平日欠缺對身邊發生的事的一點好奇吧,縱然偶爾起哄,指向的對象也多出現偏差,例如居港權事件。

其實無論是居權家長,還是身在內地苦候一家團聚的居權子女,誰不是這個權力壟斷的社會下的受害者。只是一直以來,香港政府為了轉移公眾視線,不惜千方百計將新移民塑造成只會爭福利、搶飯碗的社會公敵,不談他們為社會帶來的好處,只誇大其對經濟造成的負面影響,以圖掩飾貧富懸殊、基層工資過低等階級矛盾。

其中一個我們對新移民的普遍印象是依賴綜援維生。其實究竟有多少新移民領取綜援呢?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字,1999年至2006年,新移民個案佔整體綜援個案的百分率每年均低於15%,遠低於百分率最高的年老個案(見附表)。在居權事件中,大多內地子女爭取來港是為了陪伴和照顧年事已高的雙親,正正解決這些長者在身體上,甚至心理上的需要,紓緩政府口中的「老人問題」。

居權子女來港最終會否增加香港福利開支,當然還得仔細研究,但肯定不是我們想像中那麼一面倒。此外,我們對搶飯碗的說法該不會陌生,然而居權子女留港定居後新增的消費(人口)為香港經濟帶來的好處,卻往往無人提及。再者,又有多少人知道,他們「搶」的「飯碗」,只是大多香港人不怎麼願意從事的人工低、朝不保夕的「厭惡性」工作呢?

我們常常說新移民會製造怎樣的社會問題、經濟問題,彷彿沒有這些新移民,便沒有這一堆問題。房屋問題,怎麼不是指向高地價政策?怎麼不是指向公私營市場失衡?怎麼不是指向政府和地產商的私相授受?工資過低問題,怎麼不是指向肥上瘦下的資本家?怎麼不是指向最低工資的法例一拖再拖?怎麼不是指向當年集體談判權的廢除?無論醫療、教育、失業等問題,其根源無不各有所指。居權子女或新移民在這些根源面前,不過是富貴竹旁的一束楊柳絲罷了,可惜,還是被揪出來。放大鏡下,我只看到一隻隻代罪羔羊。

同一屋簷下,有人選擇低頭,顧左右而言他;有人選擇昂首,不惜頭破血流。

*** 

 年份
(12月)    綜援個案總計     年老個案(不包括新移民)  佔總計的百分率      新移民個案            佔總計的百分率
1999      230 681        128 226           55.6%         24 265         10.5%
2000      228 060        127 781         56.0%         24 615         10.8%
2001      241 673        129 932         53.8%         29 124         12.1%
2002      266 571        132 964         49.9%         36 023         13.5%
2003      290 206        136 337         47.0%         40 510         14.0%
2004      295 694        139 179         47.1%         41 571         14.1%
2005      298 011        142 908         48.0%         37 454         12.6%
2006      295 333        144 902         49.1%         31 952         10.8%

資料來源:香港統計月刊(2007年7月),「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六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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