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旅遊指南

地區:長沙灣興華街

背景:興華街是深水普重建計劃中的K20-23項目。土地發展公司在1998年宣佈收樓重建,但到2004年4月才由市建局外判給房協正式收樓。到了2005年10月15日正式「土收」(以土地收回條例收回單位。一幢樓宇如果有七成或以上已由政府擁有,政府便可以收回其餘單位而無須作出合理的賠償。又名「夾硬搶」。政府更可控告留下的居民霸佔官地。)

政府在2005年7月才公佈重建計劃,此時大部份單位的業權都由政府執行部門威迫利誘之下讓出單位。

今次導遊:周綺薇小姐,其父親在興華街和元州街交界的車房經營了幾十年,她就自幼生活在車房附近的社區。

風土:住這裡的人會拿椅子在街上坐,跟路過的街坊朋友談天聯絡感情。因為他們留在街上,他們對街上發生的事知得很清楚。

景點:

花牌舖:話說以前大酒樓開張的時候,樓宇的外上牆會用棚架掛了三四層高的牌,解艷奪目,這就是大花牌了。

在福榮街的這家舖已造花牌幾十年。原本在附近的元州?經營,因為元州?重建,他們搬到這裡。

適合造花牌的舖位並不好找。因為本來生意不多,他們要在租金便宜的閣樓經營。花牌組件太大,最長達十一尺,又不能接疊,不能通過樓梯彎位,連工廠大廈的升降機也進不了,所以要有一條樓梯筆直地通往地下。由於組件笨重,上落貨需時,故舖位不能坐落於太繁忙的街道上,而且要沒有雙黃線。

現時九龍區還有兩三間花舖。由於花牌運送麻煩,這行業沒有像其他行業有北移的傾向。然而,新的建築物都使用玻璃幕牆,不少被政府稱為僭建物的花籠也被清拆,花牌沒有承托的地方,對花牌的需求因而減少。

車房:前舖後居(前面是車房,後面睡房廚房等一應俱全)的設計,在鄉村很多士多是這樣,但在城市裡很難找到吧。

周小姐一家的車房:在元州街經營幾十年,曾搬遷兩次,但只是搬到相鄰的舖位。因為大家都知周家是開車房的,所以上一手的洗衣店招牌也省得拆掉。

看起來好混亂的說,但周伯伯總能第一時間找到自己要的東西。

劉成和酒醋醬園:在該區營業己經104年,曾盛產多種醬油,現時仍有自製麵豉醬,以及購入其他醬油和調味品並進行加工。自從收到重建通知,己經沒有購入酒,也不會一次過大量入貨。

舖面區擺放了幾個大酒酲,把一塊木板放上去成了一張長椅。平日街坊也會在店內聊天。

Trivenee Store: 一個尼泊爾人開的雜貨舖,成為該區新移民和非華裔人士的聚腳點。

樓梯底的舖:有人會用樓梯側僅餘的空間經營報紙檔。早期的樓宇都沒有看更,業主接受這些人在梯側做生意,這些人順便擔任樓宇管理如保安、收集垃圾等。

天台街:在元州街一排樓宇組成了天台街,有十一間天台屋,現時還有六七戶人家在居住。

上面有廁所和廚房各一,但電燈掣各有十一個,原來是令每戶各自繳交自己的電費。

天台屋:在五十年代,中國大陸大量難民流入香港,當時未有公屋,住宅單位不敷應用,所以難民都用自己的方法解決,當中不少是以低廉的售價或租價住在天台屋。政府也承認天台屋現象是政策失誤,並定下8261政策,宣佈1982年6月1日前所建的天台屋是合法的,並已被編定號碼。這些屋可以在地產公司進行交易,而地租和差餉也按照普通住宅單位的標準計算和收取。元州街天台街的屋正是其中一批。

對天台屋的賠償:商討賠償時,市建局聲稱這些天台屋不合法,居民不能得到任何賠償。

故事:

報料:周伯伯日日看舖,自然知道街上發生甚麼事。有幾次那街口發生了車禍,周伯伯都親眼目睹,而且告訴給周小姐那當記者的哥哥。行家都問她哥哥是怎樣得到這些第一手資料。

禁酒:酒醋醬園以前有一位熟客,因為酒醋醬園常把酒瓶裝得滿滿的,所以常常來買酒。有一段時間,因為那顧客肝臟有事,老闆便不許他買酒。

義工:周小姐以為自己離開了興華街一帶一段時間,街坊會不能認出她,所以她在行動初期都稱自己是個外來團體找來的義工。每次街坊都跟她說:「你不用佯裝義工了!」

翻版碟:做官的常有失言。在天台屋住戶賠償問題中,有官員形容天台屋的居屋爭取賠償是「買翻版碟,壞了退貨要收正版價」,引起居屋強烈不滿。

迫遷:有次有個官員向天台屋的黎婆婆說,她不搬走就要坐牢了。後來此事經關注組向傳媒報信,此事得南華早報報導,引起不少迴響。該官員因此也被調到其他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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