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一班因人大釋法而被剝奪居港權和無法與家人團聚的朋友(包括家長和其子女)開展了他們的抗爭。受盡骨肉分離的痛苦仍堅持不懈的他們,在十年後終於看到一線曙光。

文:奕

回顧不義歷史

自九七回歸以後,大批在內地生下子女的港人根據基本法第廿四條,要求入境處給予他們子女居港權。經過長達一年半的官司,在1999年1月29
日,終審法院裁定,只要父或母是香港永久居民,其在內地所生的子女均享有居港權。

可是,當時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估計在10年內會有167萬人可從中國內地移居到香港,這將會為香港社會帶來沉重的人口壓力,於是聯同當時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到北京尋求人大釋法。同年6月26日,釋法致使只有香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婚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權,而非婚生子女及出生時父或母仍未成為香港居民的則沒有居港權,最後使有權來港的人數大覆減至20萬。

尋求人大釋法不單單破壞了香港的司法自主,更是殘忍且不公義地使數以萬計的中港家庭失去了家庭團聚的權利。十年下來,為子女爭取居港權的家長叩盡高官的門,每星期均會舉行遊行,每年1月29日和6月26日均會舉行集會,但總是得不到回應。至於傳媒,除了在2000年大肆渲染在入境事務大樓的慘劇外,就不再報導爭取居權的一切消息,於是在大部分香港人心中,居權問題早已「平息」,抗爭多年的家長意志就算如何龐大,仍無法脫離被遺忘的下場。

至去年12月,多個團體向立法會申訴部六位議員提出中港家庭面對的處境及政府政策的失誤,終於得到各議員的關注及支持。及後,立法會內務
委員會成立了「研究中港家庭事宜小組委員會」,開始關注中港家庭居留權問題,於抗爭多年,飽受與子女長期分離的痛苦的居權家長與一眾受牽連的朋友,可算是出現一線曙光。

十年抗爭後的一線曙光 

中港家庭的居留權問題其實不只涉及未成年的港人在內地所生子女,還有成年子女、內地配偶、準來港婦女、港人在內地父母等等,他們所面對的困難一直沒有受到香港政府的正視。2003年,由當時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主持的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制訂了一套人口政策,然而當小組完成該年的報告以後就立即解散,受影響的社群沒有了質詢與對話的「對口單位」。雖然報告書內承諾每兩、三年作出全面檢討,但至今已超過五年,只有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於2006年曾提出報告,但並沒有針對2003年所推出的政策作出檢討。

其實早於去年8月,智經研究中心已向政府提交「從單程證制度探索香港的人口政策」研究報告,詳細分析了香港的人口結構,提出放寬各項對港人在內地的親屬來港之限制(如放寬單程證制度)如何切合當下香港的人口結構問題,同時推翻了1999年葉劉淑儀尋求人大釋法的理由。然政府發言人卻表示「單程證制度的現行安排基本合適」,且「並無打算建議內地當局就制度作重大調整」。

他們的居留權精神

筆者只參與過一、兩次爭取居留權的遊行、晚會,甚至沒有出席今年的1.29十週年集會,對居權問題與受困擾的朋友實難說得上是關心,但他們十年以來的堅持卻重重地震懾了我。在參與這些行動的過程中,其中讓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Super School居權小學(為在港因無身份證而無法入讀一般學校的適齡兒童所辦的學校)的校歌〈我們的居留權精神〉,其中一句歌詞是這樣的:

「有一天爭取得到,我會用功讀書,到長大
我會關心別人,永遠關心其他人。」

這就是他們的願望,就這麼卑微:來港用功讀書,目的不是跟別人爭飯食,而是要將在居小中感受到的,人與人之間的關懷,實踐在生活上。而作為「其他人」的我們——自私地認為他們會拖垮香港經濟而忽視、歧視甚至剝奪了他們應有權利的我們——在他們面前是多麼的渺小。

 

 

--《我們的居留權精神》
我們要和家人團聚。
為什麼不給我和媽媽爸爸留在這裡。
居留權 我們應有。
為什麼奪取我們權利。
曾經有良心法官說我們對;有資格留在這裡。
他們釋法後,我身份証沒有。
我不失望,繼續努力奮鬥。
有一天爭取得到,我會用功讀書,
到長大我會關心別人,永遠關心其他人。
未來屬於我們。
堅持到底! 堅持到底! 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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