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古

以巴的故事,有很多種說法。
其中一個常見版本,

叫「以色列長年自衛抵抗

巴人無理襲擊」版。

那是一個很不好笑的笑話。

以下,筆者整理了一點資料,

糾正了一些常見的迷思,

希望能夠指出「以色列為自衛而戰」

這種說法,是何其的荒謬。

 

哈瑪斯違反停戰協定?

以色列入侵加沙的藉口之一,是哈瑪斯違反了停火協議,繼續進行火箭襲擊。

然而,即使是以色列外交部亦承認,火箭襲擊數已由停火前的每月179枚,下降至停火頭4個月的每月3枚(注1);甚至以色列中央情報局,也同意哈瑪斯在阻止其他武裝組織進行襲擊方面,顯得極為有效率。這表示哈瑪斯願意而且有盡其所能,去維持停火協議。

其實破壞和平協議的,是以色列:本來根據協定,以色列需放鬆對加沙的封鎖,然而在停火期間,封鎖非但沒有放鬆,反而是加強了。在114日,更進入加沙境內,殺死6名哈瑪斯成員。因此哈瑪斯才再度發射火箭。

即便如此,哈瑪斯之後還是提出了延續和約,條件只是要以色列停止封鎖(當時是連聯合國的救援物資也被封鎖)。然而以色列卻拒絕了。換言之,以色列要的,不是停火協議,而是巴人向以色列投降的協議。

 

數年前,以色列從加沙撤離,不是顯示他們有心追求和平,已作出重大讓步嗎?

首先,以色列撤離之前,加沙的8000名以色列殖民者,就控制了41的土地和4成的可耕地,以及大部分的水源——而加沙是有150萬名巴人的(注2)。你會否稱侵略者撤出他人家園為讓步?

其次,在撤出前的一年裡,就已經有1.2萬名新定居者在約旦河西岸定居下來,而沙龍當時還稱會在西岸擴大殖民區。換言之,對巴人現有住區的侵略,並無減輕,反而加強了。(注3

更有甚者,當時以色列總理沙龍的顧問Dov Weis­glass,曾於以色列報章表示:「…(這計劃的)重點是將政治過程凍結。當你凍結了這個過程,你就可避免巴勒斯坦國成立,也可避免討論難民、邊界和耶路撒冷問題。…」(注4)可見所謂撤出加沙,不過以方單方面重劃其地盤的舉動。

 

哈瑪斯以摧毀以色列為目標,並拒絕和談?

哈瑪斯最初的88憲章,的確是以解放所有巴人土地為目標。然而實際上,哈瑪斯早已放棄了要摧毀以色列的想法,表示願接受長達50年的和約,條件是將之前以色列在戰爭侵占的土地歸還,成立巴勒斯坦國。如哈瑪斯創始人Ahmed Yassin就表示,他們可以接受一個位於約旦河西岸及加沙的巴勒斯坦國。另,在競選期間,哈瑪斯亦沒有提出消滅以色列,而以「成立一個以(東)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國家」為目標。一如英國前外交家Sir Jeremy Green­stock指出,自零六年當選後,哈瑪斯就再沒採用88憲章,亦沒打算消滅以色列。(注5

事實上,在早幾年前,哈瑪斯確實停止了火箭襲擊超過一年,進入了和平談判(當時,甚至布殊亦指這是他的中東民主計劃的一大勝利)。然而,當哈瑪斯在06年勝出大選,布殊和以色列就立刻扶植巴解的一個派系法塔赫(該派系被指貪污嚴重,和哈瑪斯的嚴格紀律成強烈對比)上台,並向他們提供軍火及訓練,以推翻哈瑪斯。當這失敗了以後,以色列就開始了對加沙的封鎖。(注6)如上所述,以色列根本無意去維持雙方相等的和平,而是要求巴人對他們的單方面馴服。

 

恐怖襲擊,就是哈瑪斯的全部?

哈瑪斯於87年成立,但其軍事分支Izz ad-Din al-Qassam Brigades則於92年才成立。而且,在成立之初,絕大部份攻擊,都是針對軍事人員及目標。哈瑪斯的極端化,是因94年的「族長之墓(Cave of the Patriarchs)清真寺大屠殺」引起的:當年2月,一名以色列人手持自動步槍,進入一正進行宗教儀式的清真寺內掃射,結果29名巴人回教徒死亡,125人受傷。

即使時至今日,哈瑪斯也只使用約5%的資金(每年為300萬美元),作為軍事開支;剩下的95資金(約7000萬美元),則用於社會建設方面,包括建設及運作弧兒院、學校(包括專為女性而設的教育中心)、圖書館、幼稚園、育幼院、施食場、診所及醫院(提供廉價或免費醫療)、清真寺、運動設備,及為難民及無家可歸者提供財政支援等。(注7)值得注意的是,哈瑪斯是將這兩種資金嚴格分開的。(注8

哈瑪斯是恐怖組織,這是無容置疑的;但以為恐怖組織就是哈瑪斯的全部,顯是以偏蓋全,亦無助於了解哈瑪斯支持者眾的原因。順帶一提,自哈瑪斯取得加沙控制權後,來自加沙的火箭襲擊數,不是增加了,而是減少了。(注9

以色列一直以來,都只是恐怖襲擊的受害者?

這真是天大的誤會。首先,最初使用襲擊平民等恐怖襲擊手段的,不是其他人,正正是340年代的猶太復國主義者。當時,Irgun(一個武裝猶太復國主義組織)就以炸彈襲擊亞拉伯人群及巴士。其次,在48的年戰爭中,以色列軍隊就有系統地驅逐巴人,並將他們的村落夷平——亦即種族清洗。另外,在1982年,以色列以「驅逐巴勒斯坦游擊隊」之名,入侵黎巴嫩;在以色列軍同意下,數百至數千名巴勒斯坦難民,於貝魯特兩個難民營內,被黎巴嫩基督徒民兵屠殺。另外亦有如上面提及的清真寺大屠殺等事件。換言之,恐怖主義,可是以色列的國之根本呢。

 

注:

1.        www.democracynow.org/2009/1/14/leading_israeli_scholar_avi_shlaim_israel

(訪問比較長,search 179” 這個字眼吧)

2.        資料來源同上,search water

3.        http://www.wsws.org/articles/2005/sep2005/gaza-s10.shtml

看第一段,再 search 12,000

4.        http://news.bbc.co.uk/2/hi/middle_east/3720176.stm

頭三段

5.        http://www.palestinecampaign.org/index7b.asp?m_id=1&l1_id=4&l2_id=24&Content_ID=405

頭兩段對答

6.        http://www.lrb.co.uk/v31/n02/sieg01_.html

search Fatah”,看整段

7 http://www.cfr.org/publication/8968/#6

Search 70

8 http://www.armed-groups.org/6/section.aspx/ViewGroup?id=57

見 “funding” 項

9 http://news.bbc.co.uk/2/hi/middle_east/7810506.stm

見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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