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學生會學社群自治【投稿】 2024年 迎新特刊, 組織 文/楊政賢(2011-12年第四十二屆中大學生會會長,從事道德時裝與勞工權益工作,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主席) 原刊於大學社區報 2022年《迎新特刊》 就算在最自由的年代,學生會在中大建制內的權力都很有限,只在校董會、教務會佔一個席位,或是有少許財力可以獨立辦媒體辦活動。校方趕絕了學生組織,不只是傷害同學建制內的權力,更是剝奪學生自治的空間。學生之所以要自治,是因為社群內必然會出現利益和價值的衝突,通過學生組織,我們可以學習建立共識處理衝突,建立符合眾人理想的社群。學生實踐過自治生活,也更大機會成為負責任的公民。 謝謝學生組織這個載體,讓我有過這些空間和實踐。 這幅相,剛好是十年前我卸任學生會幹事會前拍下。當時的幹事們趕在換屆選舉前,整理了一年下來的工作報告。同學普遍對學生會事務冷感,為了盡快派出三千份工作報告,我們在崇基週會前教堂外佈陣,邊派邊喊:「想知學生會會費用咗去邊,可以睇下呢份報告喎。」短短十五分鐘內,就派掉了一百多本。 同學最關心那八十七元會費的去向,反映出學生會面對的認受性問題。差不多每屆的學生會幹事,都受過類似質疑:「其實我不在大學本部上學,享受不到你的服務,那為什麼要收我會費?」以及最難答的「點解迫我做會員,無得退會?」必然會員制下,每個中大本科生都自動成為中大學生會的會員,擁有投票、被選、議政和享有學生會福利的權利。雖說是權利,但在不少的同學眼中,必然會員制和會費卻是強加的壓迫。 學生會會費及政府稅收有相似之處;必然會員制與國籍與公民權的設定同出一轍。所有的政體和政治社群,都面對令人頭痛的認受性問題。幾乎所有現代人呱呱墜地那一刻,就成為某國公民。國家默認公民要遵守規則法律,又默認他們定期繳稅貢獻國家,不願遵守既定制度的人只有一個下場——被國家和執法者用武力制服。可是政權都了解到,單靠武力是不能長治久安,因此它們又開發了新的途徑來鞏固認受性。社會學家將這些途徑歸納為數類:傳統型,例如君權神授;魅力型,要人們狂熱地祟拜一個至高無上的領袖;法理型,民主憲政方式吸納民意;以及績效型權威,用經濟發展或軍事勝利來維持人心。 學生會無神權又無魅力,唯有採取後兩者,民主及績效來確立認受性。過去五十年來實踐起來,卻是困難重重: 鄭廣恆同學在1973年刊出的《中大十年》寫道:「不少校內同學對參議校政抱消極態度……改革校政合乎同學要求的預期效果,只倚靠一兩個態度積極、意識高漲的學生代表的單方面努力,又焉能有成?」 「學生代表負責反映同學的意見,替他們爭取;而廣大同學則是學生代表的背後支持力量。但經驗告訴我們:同學似乎不大重視這方面的發展……間接地則使到學生代表有挫敗感。」1980年的方旻炴同學在《聯合山城》亦有類似觀察,她是後來的中大學生會副會長。 參選學生代表的同學,大多在上莊時帶著一堆願景和政治議程——有些想改革課程、推動學校對工友小眾的友善政策、推動本土文化和身份認同。但一年的工作中,更多時候是要絞盡腦汁引起同學對學生會的關注,配合福利、校政、社會參與來肯定學生組織的存在意義。我那屆的學生會爭取過的「績效」有校巴改革、課務安排、學生債務、還有反國教罷課等。自覺做了很多卻得不到同學的認同,閒時就會在網上看到「學生會不代表我」的批評,卸任時很有挫敗感。 所有政治社群都有類似的挫敗:無法建立眾人認為公平的制度去做決策、有制度又無法達到共識、有共識又無法順利執行。為了解決上述難題,現代政府開發了一人一票、金權政治、意識形態宣傳、朋黨寡頭壟斷等工具。但若果這些工具無法奏效,政府最後都會訴諸暴力和強制手段 ——要麼直接殺人滅口、要麼把異見者關到牢裏、要麼用社會和經濟手段將對方邊緣化。 學生組織有趣的地方,就是它不曾擁有暴力強制手段:不交會費的同學,難道找保安組來捉他們嗎?那些認為「宿生會不代表我」的同學,難道宿生會有權禁止他們使用宿舍設施嗎?由於沒有強制手段,學生社群就只能開發非強制手段——將重大決議交諸全民投票、通俗貼地的討論文、或在學生會架構外,以靈活的關注小組等方式來營造共識。由於社群內的精英 (例如學生代表) 跟普通的參與者所擁有的資源和權力相若,精英亦需要以平等的態度去處理紛爭。在各類社會組織中,沒有太多好像學生組織般每年都要接受民意洗禮。撇除諮詢期間刻意挖苦新莊的儀式外,也沒有太多社會組織像學生組織般,會通宵達旦針砭程序公義和議題。學生社群平等地決策事務,在今日的威權社會下,大學高層做不到,政府官員也做不到。這些挫敗感經過沉澱與提煉,卻可成為可貴的社群自治經驗。 我那年學生會其中一個深刻的經驗,就是星巴克進駐中大的爭議。美心集團是善衡書院成立初期的飯堂承辦商,在2012年開學前,善衡院方通知同學,飯堂的咖啡店將會出售星巴克咖啡,呼籲同學向善衡學生會表達意見。在收到投訴後,中大幹事會和學生報代表跟善衡學生會會面,陳述星巴克打壓工會及剝削咖啡農等惡行,反對星巴克進駐中大。學生會雖在選舉中得到同學授權,但在 2012 年的時空,星巴克受大學生歡迎。支持星巴克加入中大的同學認為,星巴克的企業道德問題不應凌駕同學對高質素和多元化餐飲的選擇權。 短短兩個月內,支持和反對一方的同學在網上討論、互罵、戲謔,有過數百人參與的諮詢,甚至在校內遊行宣傳。最後,善衡學生會以公投的方式,大比數通過支持飯堂售賣星巴克咖啡。最遺憾的是,那時討論的焦點由原來中大是否應該引入連鎖集團及黑心企業,發酵成中央學生會與書院學生組織的矛盾,抗拒中央組織對書院事務的干預。在那段時間,我為事件失焦感到無奈,因公投結果跟自己的意向大相逕庭而感到挫敗。 我當時不知道,這些經歷不全是負面的。公共事務不是辯論台,不是正反雙方鋪陳各自觀點後,大家就會找得出合理的結果。推廣一個政治議程時,要理解目標社群的文化脈絡與價值判斷的差異;要察覺自己的偏見;要對自己的論點經過多重媒介傳播後失真有所準備;要明白情感與關懷的交流,有時比理性溝通更有效;要追溯人際關係與利益的交錯;以及時勢造成的限制。這些複雜性都在說明,學生組織這種以政綱、選票、討論「正經事」的組織架構,只是營造社群其中一種方法。 如此,當學生會飽受壓制,我們是否可以用去中心、多中心、扁平化、非正常、視覺式等架構和方法去營造社群呢?我相信可能性有很多。 在學生組織出過的風頭、恩怨與挫敗,其實已經湮沒。但我依然把學到的易位思考,累積到我現在以及未來會參與的社群中。而我早年的學生經驗呈現過,平等的政治參與是有可能的。這個可能性是寶貴的。中大的高層沒可能不知道閹割學生組織的手段,就是扼殺同學學習社群治理這門學問。社群不能治理的回力鏢早就打回到他們身上——例如有些院校的Ocamp找不到學生協助迎新,為新生準備大學的生活;又例如在防疫政策上,政府、專家只懂用強制手段迫市民就範,結果導致自己失去誠信和認受性,在推廣疫苗上寸步難移。如果人們沒有試煉,沒有空間去實踐社群自我治理,就只會愈來愈多溝通失效和裂縫。相反,想去維繫營造社群的人,就會繼續探索大家可以共存、可以達到共識的方法。 學生自治是民主的實踐,在民主制度缺席的時候,民主就體驗在學生自治的實驗。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CommentName* Email* Website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六 − 五 =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