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樽

我家住在某個被政府聲稱周密規劃過的新市鎮中。但我從屋苑走出去,四處除了兩個一大一小的公園和興建中的精神病院外,別無其他。向西南方向走遠一點,清一色是住宅區和學校區,奇怪的是那邊人口密集卻沒有商場和街市,那就唯有向東北走遠一點。但那邊無小販車又無大排檔,吃來吃去都是大型連鎖店。關於交通配套,巴士總不經我家附近,要去西鐵站而又趕不上屋苑的穿梭巴士,就得乘搭二十分鐘輕鐵才到巴士必經站和西鐵站,上班上學的人容易遲到累事。我家的「偏僻」是地區規劃造成的吧?我又想起從前的中學旁邊就是公路,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是沒有隔音牆,靠公路的課室總是嘈吵,使同學集中不了精神讀書。那大概也是地區規劃的錯吧。

新市填算是政府特意規劃過的,我想起舊區居民的處境才真正要命。尤其是近年政府要「活化」舊區,進行重建計劃,那其實是打散社區人文的長期累積,進行資源再分配的過程。近年最典型的例子是,原本居住在港島九龍舊區唐樓劏房裡的人,被市建局和地產商逼遷。原區拆卸後就建私人樓宇。連最便宜的劏房都不能住,現在的劏房供應緊張呢……搬去公園或隧道睡吧,就被管理員灑水趕走,就被主流媒體斥為「喪屍」。人民必須居於四幢牆裡,而四幢牆內的空間寸寸是金啊。

香港的空間秩序,被某些人「話事」。

在公共屋邨裡,一落街就見領匯「話事」的商場,而商場裡付得起租金的大型連鎖店替你的物質選擇「話事」。沒資格住公共房屋,就必須淪落到被大地產商操縱的房屋市場,一輩子做樓奴失了生活意義。近年人民都開始意識到甚麼「地產霸權」、「領匯霸權」。

這裡不談在私人市場裡的大資本家如何對香港的空間秩序「話事」。

來談最顯眼、看似具合法性的政府官僚這個「話事人」:香港規劃體系的核心是《城市規劃條例》。根據這法例,城市規劃委員會這個法定組織就成立了。它是為擬備香港某些地區的布局設計及適宜在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圖則,以促進社區的衛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亦即是說,我們住的社區有沒有、有多少學校公園運動場圖書館等各式各樣的公共服務,它們被放在哪裡等等事務就由他們安排。他們雖然不是生活在其中,不是真正的使用者,卻有權力決定我們使用甚麼。

城市/地區規劃的其中一個重要項目是市區重建,而它就交給了市區重建局處理。市建局是半官方的法定組織,前身是同樣負責處理市區重建的土地發展公司,亦即是做生意出身的。由於它須自負盈虧,故此積極賺錢。而它比私人發展商更具優勢,因為它於徵收土地時可引用《土地收回條例》,控告拒絕交出土地者「佔用官地」。而近年事實顯示和輿論反映它時時強搶民產。民產不單指小業主對該住所的私有產權,更涼薄的是,市建局時時強搶了租住者、尤其是貧窮大眾那一塊「遮頭的瓦」。因為市建局絕少再於該地興建回街坊可負擔的住屋,而是把土地出賣給大地產商,讓其起只供炒無人住的豪宅。

現時的地區規劃並不是自有永有的,而既然它對我們影響深遠,何不構其他更好的可能?接下來兩篇文章:〈區議會前世今生──改革可能嗎?〉和〈超越區議會──我們還有什麼想像?〉,就是要擴闊我們對地區規劃的理念和體制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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