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日月

在這個講究高速、秩序和管理的社會中,小販,一直以來都是政府極力企圖打擊和取締的工作,例如透過限制發牌、利誘他們主動交牌等方式要地攤跟木頭車絕跡於城市中。不過,打擊小販的議題一直引來不少爭論,很多小販和市民,以至部分政黨都認為,墟市擺賣始終是香港文化的一部分,小販跟基層市民有着互相依靠的關係,因此政府應該給予他們生存空間。

爭議一直持續,直至去年9 月1 日,政府決定在天水圍天秀公園旁撥出一幅空地以設立墟市,並交由東華三院管理,希望以天秀墟取代多年來的非法墟市—天水圍天光墟。

天光墟,顧名思義,就是在「天光」時運作的墟市。因應食環處對小販的打擊日益加強,很多以擺賣來糊口的無牌小販便在凌晨4、5 時開始擺賣,早上7 時前便即收檔,以免遭檢控。天水圍周邊有一道明渠環繞,十多年來,小販們在橋上或兩旁行人道上擺賣,主要吸引晨運客和基層市民。攤檔貨品種類繁多,有日用品如衣物、文具等,也有新鮮的肉食如鮮魚。雖然天光墟的「營業時間」很早,但因為貨物價目相宜,生意一向不錯,很多家庭主婦都會特意光顧天光墟以減低家庭開支。筆者兩年多前也曾多次到過天光墟,普遍來說墟市人流不錯,有時候還會把橋道擠得水洩不通,絡繹不絕。這些年來, 天光墟都為天水圍的居民提供廉價貨物,特別是在領匯接管大部分天水圍的商場以至在百物騰貴後, 天光墟更成了一個對基層市民極之重要的墟市。

「井然有序」的天秀墟

只求快速, 不顧租戶

從去年11 月初東華三院正式獲准開發天秀墟以後, 整個墟市從政府公佈撥地直至開始營業只花費了5 個月而已。然而,問題甫試業開始便接踵而來。

雖然天秀墟工程能很快竣工,但疏漏之事隨處可見。試業首日便有檔主們表示閘門鎖有問題,又指保護膠帶脫落、電燈失靈、電線短路等,「簡直豆腐渣似的」。再者,雖然墟市中擺有三個流動洗手間,但直至新年假後幾天仍未可使用,檔主要走至少兩分鐘以上才可到達最近的公共洗手間。工程疏漏不僅為檔主帶來不便,有賣乾貨的檔主表示在試業開始兩天前才收到鋪位鎖匙,來不及準備開業, 首幾天只好白交租。而縱觀整個墟市,試業首日亦只有約30 檔有營業,即是說有6 分之5 的檔主也在當日白交租,這完全是急於開業的惡果。

缺乏宣傳, 有市無客

以上的都還只是問題之鳳毛麟角。其中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宣傳嚴重不足,即使是天水圍居民也大都不知道天秀墟的確實位置。筆者在試業期間首度前往天秀墟,即使明知墟市在天秀公園附近也曾一度迷路,途中也幾次遇上同樣想去天秀墟卻迷路的人。原來,墟市地點本來已不明顯, 而附近又沒有任何路標指示,更莫說宣傳單張以至路邊橫額之欠奉,真的要人「眾裡尋它千百度」!

宣傳不足,人流自然稀少,生意額更所餘無幾。天秀墟一個攤位的租金,以鋪面大小劃分成每月800-2000 元,但有賣菜的檔主在試業首天便損失逾2000 元,哭訴「抽中( 攤檔) 之後跟夢想差很遠」。即使農曆年假後天秀墟正式開業,墟市正門大開,又掛上門牌,周邊的鐵欄上亦掛上多幅橫額,但不少檔主仍抱怨人流太少,門可羅雀。有文具檔主指,「生意還算不上太差,但來這裡的人,看的多買的少,比在天光墟擺賣少賺很多」,當被問及會否因要交付租金而加價,他馬上回道,「不會!不敢啊!現在只可靠低價吸引客人,再加價的話就沒人要光顧了」;亦有賣錢包手袋的檔主說,「( 生意) 不好!差得很了! 你看我都搭了好半天嘴,才好不容易搭到兩個買客。這錢包啊,新北江( 天水圍一間被標榜貨品價格較低的商場) 那邊賣得比我貴十元了,在這裡還是沒人來買」;更有檔主表示,「最差一天只有38 元收入」、形容墟市工作是「慘過打工」。如是者,天秀墟開業至今不足一個月,很多檔主卻已心灰意冷,意興闌珊。

操控行業, 墟市受限

生意不景不獨是宣傳不足造成的。天秀墟的設立原意之一即取代天光墟,但天秀墟至今仍因配套設施不足而未獲食環處發牌售賣鮮魚鮮肉,於是墟市提供的濕貨只有糧油、生果和蔬菜。有家庭主婦表示,即使墟市的貨品普遍較便宜,但都不會為此而特地走兩個街市,寧願繼續到元朗「買平餸」。

除了鮮魚鮮肉受限制外,東華三院還有很多對檔戶的限制,在當初策劃天秀墟之時,東華三院便已選定了27 個「具特色及符合社區需要的行業」,包括例如乾貨類別允許售賣衣履鞋襪、飾物;服務類別則允許理髮、車衫等服務,諸如此類,每個行業給予一個名額,抽籤選出營運者。這樣一來,墟市的「多樣性」固然可以得到保障, 但就筆者觀察,墟市中賣電腦的和賣書的都僅此一戶,雖然它們的存在豐富了墟市的貨品種類,

但想來要買電腦的人總會找些店鋪較集中的地方,仔細格價後才買,然而墟市地處偏僻,距離最接近的商場都超過10 分鐘步程,這就消耗了消費者前來格價的意欲;書店方面,由於店鋪面積不大,一間店的藏書量和書目種類也會較少,吸引力因而大降。於是, 這些「具特色及符合社區需要的行業」就成了墟市的掛彩戶,名義上加添了墟市的色彩,但實際上的吸引力卻值得懷疑。

撇除27 個行業以外,墟市的其餘檔位以計分制評分, 評分準則包括「社工推薦、由社工推薦並恆常在天光墟擺賣、低收入、具備相關營運經驗合共四項,每符合一項得一分」,以最高得分者入選,同分者以抽籤選出。不過,細看計分準則,考慮到鋪位的激烈競爭就不難發現,由於這輪計分準則中沒有考慮行業的多樣性,要墟市出現第28 個行業其實是十分困難的, 於是,27 個行業的劃定非旦不能保障這些行業的生存力,甚至變相局限了墟市的面貌。

大城管理, 小城管用?

即使成功獲選,東華三院對檔戶的規管仍然嚴厲。每個檔戶售賣的貨品都必須上報東華三院,未呈報的貨品一律不准售賣,這固然便於管理,但變相犧牲了墟市的靈活性。非但墟市貨品不能因應市民的需求而快速調節,貨品種類的生硬不變也會減低了市民光臨的意欲。而除了貨品種類外,檔主還必須每月呈交營業額,雖然東華三院指要檔主呈交營業額只為進而協助營業有困難的檔主,但這措施仍然難免使檔戶擔心墟市變相「領匯化」,「業績」差就會被逼走。

最後,東華三院還規限每個檔戶每月開業最少20 天, 每天最少4 小時,這規定乍看下當然言之成理,租了檔鋪卻不開業等於浪費資源,而若墟市每天開業的檔戶不足亦會影響墟市的氣氛,但不要忘記,墟市跟商場不同,有些檔戶本身是不可能每天都開業的。例如菜農就要收割幾天份量的菜才足以擺賣,那麼硬性規定他們每月要開檔20 天又有何用?難道硬要他們「開空鋪」會比不開檔好?

從遴選到開檔,天秀墟的一切都在東華三院的嚴密監控中,顯得井然有序。墟市的檔鋪種類,每個檔戶的貨品種類、營業時間、營業額等都一目了然,墟市經營變得便於管理。但這個「秩序井然」卻大大犧牲了墟市的靈活性,不少商戶都直接或間接地因此而叫苦連天,原本有在天光墟擺賣的大都繼續擺賣。說到底,這是大城市、大商場、大集團的經營模式不相容於百姓小本生意的例證。

甚麼是秩序?

一直以來,我們都覺得秩序是規管而來的,規則和管理是秩序之建立的唯一起步。然而,今天我們可以從天秀墟的營運中看出一些端倪。究竟是甚麼導致天秀墟的失敗?從以上的證據中,我們不難看出,正是因為東華三院對墟市的規管過盛,無理的條例才會造成天秀墟的悲劇。

這是真相,然而,還只是真相的起點。

首先要問的是,是否任何形式的規管都必然導致今天的局面?試着這樣想,如果政府把天光墟合法化,要所有檔戶登記為檔主,劃定每個檔主的擺賣位置,發津貼給經營有困難的檔戶,這樣的規管相信是任何人都歡迎的。規管不是原罪,要考究的,是怎樣的規管才釀成天秀墟的惡果。

小學時,老師教我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說法律是為了令每個人都得到公平的待遇而創造出來的。這正是重點—任何形式的規管,都是以被規管一方的權益為最根本考量的。然而,東華三院沒有設想過檔戶的處境,沒有對墟市的營運模式做過深入而有效的研究,從篩選檔戶至營運細則,東華三院始終以「方便管理」為最大前題:帳目要清晰,行業要分明,開業要有序。當管治的思維由保障檔戶的生計被本末倒置為方便管理方的作業時,就連「規管」本身的意義都不復存在,新墟市之誕生云云更無從談起。

再追溯下去的話,本着這種「無根管治」心態的不只是東華三院,政府同樣要負上責任。自計劃初期,政府便把天秀墟交予東華三院管理,並要求墟市要在短短五個月內趕工完成,開始營業。這樣一來,墟市在營運上的問題就全都算到東華三院上,政府非旦不會被直面指責,還可以因建立新墟市而坐享市民的掌聲。以「需要管治的都交給別人管治」為其方針的政府, 原來並非為民服務,而只是為高官製造擋前牌的機器。

回到原本,天秀墟的失敗不源於東華三院的過盛規管, 而是始自以「管治」為包裝的獨裁,這才是萬惡之首。如果只為方便管治而硬把那「高層次」的管治思維套用在民間墟集上,以為只要沿用既定之管理模式就能事事順暢而要墟市急急上馬,那麼天秀墟的悲劇只會循環不息。真正的規管,必然以檔戶的權益為最重要考量,唯其如此,天秀墟才能真正取代天光墟,真正成為一個成功的墟市。

尤其是,當一方面天秀墟成為政府提出的用以取代小販之經營模式的「新墟市」,而另一方面天光墟卻因天秀墟的出現而被加強打壓和清場時,我們更應想清楚,這個城市,到底是為誰服務,是為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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