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檔內置出來的舖位,也可用作學生活動中心。

 

其實,中大同學在學校能使用的空間其實向來不足。校內場地只有已註冊團體才可借用(個別體育設施等除外),想約三五知己借個地方搞大食會、打機,大概只能望門輕嘆。據悉,甚至連劍術社也因未註冊而借不了場,要到理大練習。然而,註冊團體亦要面對諸多困難。廿四小時開放的場地寥寥無幾,諮詢期時,常因場地不足,要幾支莊擠在同一地方通宵諮詢;龐萬倫鏡房十時半後關閉,Danso要練舞只能在天台、平台等地。校方亦有諸多奇怪規矩:每個借用場地的申請都要開會商議,一日後才批准;一些場地如鏡房,每個團體每週只能用八小時,Danso練兩天都不夠。

 

歸根究底,就是校方實行管理主義的一套,為方便管理,上而下地加諸一堆不合理的規則與系統,使「管理」凌駕一切可能性,亦顯露了對同學的不信任。管理主義甚至亦橫行於社會上:政府管轄的公園,有一大堆不准——不准溜狗、踏單車、播音樂、橫臥椅上,應有盡有,更不用提私人商場了。

 

然而,大學不是私有地方,也沒有租金考慮,於是更有條件作建立理想社會的先行者,實現空間自主。當然,要大學一下子開放所有空間實太困難,但麵檔的位置,則可首先試行。

 

空間自主,不單是自由使用空間的權利,更是發揮對揮對空間的想像,主動參與建設——民主決定規條、用途、開放時間等。例如校方以聲浪過大為由拒絕合唱團借場,但校方憑甚麼決定怎樣才算聲浪過大?至少,也應該是由使用者和附近的人協商,而非全無討論之下就校方說了算。延伸下去,可以是更多對空間的想像:可不可以畫畫、做大型藝術品、賣手作仔、看電影?然而,如果我們不想被既定規則框死,而是自己訂立,就無可避免要有溝通的過程:我想靜而你想嘈,場地又沒有「保持安靜」的規條,就必須討論磨合。過程或會麻煩繁複,但卻是實現民主的必經之路。

 

不過,一個自主的活動中心,仍有許多值得思考的細節,例如會否有一個較自由具彈性的訂場制度方便同學?是否由學生會管理?本文只是拋磚引玉,空間的更多可能性與實際操作,還看同學。如果你懷念金旺銅三地,在柏油路上畫畫論政鋸木看書共冶一爐的風景,請記住,空間自主其實不應只在佔領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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