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Pat     

在奧運進行期間,曾無數次因為錯把「奧馬」理解為「奧巴馬」,多看了不少馬術相關的無謂新聞,這對於積極追看美國總統選舉口水戰的我而言,可謂相當挫敗。

作為一個近年才火速冒起的人物,有一個搶耳的名字實在相當屈機,不過在大美國的語境下,這可能不是好事。奧巴馬不止一次說過,叫Barack Smith或Barry Obama尚可接受,但叫「Barack Obama」的殺傷力卻不容小覤——這個太有異國情調的組合,可說踩中了所有排斥伊斯蘭、害怕恐怖分子的人的神經。

在Youtube看到一堆Obama babies的短片,全是牙牙學語的稚齡幼童在鏡頭前面大喊「Obama!」(也有Omama、Bama等不同變奏)。有些父母在鏡頭後不斷慫恿小孩說「Hilary-; Hilary」,小孩還是一個勁兒的喊那個對他們來說很容易發音的非洲Luo族姓氏,其實也是蠻搞笑的。

CNN隆重其事地請了個語言學家來講解為何小孩都喜歡大喊Obama,因為Ba和Ma都是普遍小孩最快學會的音節。有說那些以小孩代表對未來的希望和信心,是最最典型的電影表達手法,當一個奇異的名字能令皮膚白得像牛奶的小孩毫無難度地宣之於口,不管奧巴馬本身是否只靠修辭搵食的浮誇政客,也算是一個時代的進步吧。

當然,如果我的小孩懂得在鏡頭前面大叫「長毛」,可能我也會很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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