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姍除線
訪 / 觀塘黑氣石、姍除線

要理解學生紀律個案,固然可像前文一樣,由學生經驗出發看紀律委員會的漏洞。只是,會內的教師成員扮演著什麼角色,委員會的作用又是什麼?

「我哋嘅宗旨係話畀同學知佢哋做錯喺邊,糾正錯誤觀念同埋態度。」曾擔任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裁決小組成員的陳教授(化名)這樣形容委員會成立目的。

「我認為委員會係希望理解同學、了解個案,第二係訂罰則。我覺得有 Discipline 與 Education嘅作用。」曾擔任書院紀律委員會成員的李教授(化名)認為同學往往只看到懲罰,忽略了教化的部分。


唔係為罰而罰

紀律委員會或裁決小組在開會前會收到相關的文件,例如學生的個人陳述 / 反思、求情信、家庭狀況、健康狀況等報告,以作參考並了解學生的背景。

兩位教授指在會議上大多是希望與學生傾,例如了解為什麼案件會發生、知不知道為何被罰、被罰後情緒等等。陳教授多番強調委員會並不想懲罰學生,而是希望警剔學生以後不再犯錯,「係呢度犯錯好過係社會犯錯,因為大學只係記過,你唔會有刑責,例如坐監。委員會係社會縮影,提醒返你以後出嚟個後果係更大。」


喊都冇用?

委員會是如何制定各個案的懲罰?兩位教授均指出會根據以往案例的標準,再根據學生在會面上的悔

意、求情信或相關文件等,以檢視懲罰是否過輕或過重。

「展示悔意」對減輕罰則的作用有多大?李教授雖然多處理案情簡單且較少爭議的留宿個案,但他認為判決難免會對願意認錯的學生有利。那麼是否如坊間傳聞般「流兩滴眼淚」就能成功感動委員?陳教授笑稱「唔係話喊就罰得輕啲」,他無法判斷學生是否真心改過,但認為能夠表達到這個情感代表學生經過一輪反思,因此認為可以給予學生一個機會。

委員也不會因學生不聽話而加重懲罰,在處理非違反學術誠信個案時,陳教授曾遇過堅持理念的學生,他不會一面倒拒絕聆聽學生的辯解,但認為學生有其角色,在大學校園裡行為舉止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在這些情況下,陳教授不會「你唔聽我哋話,所以要罰得重啲」,委員會互相交流討論如何裁決。


懲罰以外?

到底懲罰是管教還是幫助學生?李教授承認這是困難的問題,但他認為聆訊能夠確保裁決公平公開地執行,「當發現留宿即 Quit 宿,你冇機制去揾證據,可能變得 Arbitrary,對大家都不利。」

然而,李教授也指出他在書院紀律委員會看到的局限:只能指出學生違反了哪一條規則。若同學對規則的合理性有所質疑,懲罰恐怕難以說服他們改過,李教授坦言這超出了委員會的職權,「你問我,我都唔想好重咁罰學生,無奈地我坐委員會就要睇規章做嘢。可能我未必認同,但冇辦法。事後我可能會同其他委員講呢個規章唔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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