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觀塘黑氣石
訪 / 觀塘黑氣石、沙紙交易所、狒、姍除線

一場聆訊,一位犯規的同學,五至六位教師代表,還有一位學生代表。

學生代表的身份最為弔詭,他是學生,最接近同學視角,理應會理解學生多點,但委員的身份,也有仲裁和判罰的責任。為理解這些身份之間的角力,我們跟幾位學生委員訪談,包括時任代表 Alan、前學生代表 Billy 和 David(以上名稱皆為化名)。

學生委員的身位何在?

老師可能在委員會中參與了好幾年,但學生卻不然,隨着大學的學生權力架構每年更替,紀律委員會的學生代表亦都會隨之輪轉,面對老練的教師委員,學生代表就顯得相對生疏。

假如一埸聆訊有七位委員,學生代表佔其中一席,票數上就是七份之一,但 Alan 表示案例的判決甚少從票數的毫釐差判決。雖則在程序上仲裁的結果是以投票來決定,但委員們在大多數時候都會傾向以討論來尋找共識。Alan 認為學生代表在聆訊有合理發聲空間,「都是可以一起問,一起投票,一起討論。不會因為覺得你是學生,就看起來不懂事。」


同學 + 權力 = 學生委員

那麼,學生委員是如何處理案件的?

當學生在聆訊中不太擅長表達自己或不知所措時,學生委員可以用問題來引導同學,嘗試幫助他們組織答辯內容,Alan 說:「要有技巧問,不同的問題就會帶出不同的效果」。除此之外,學生代表會幫助他們求情,從學生的角度去陳述案件,嘗試說服教授們減輕刑罰。教職人員佔聆訊大多數時,學生委員成為了犯規同學與教師中無可代替的聲音。

然而,學生委員不是同學的辯護律師,證據確鑿的時候,受訪委員也表示他們也不能偏坦同學。

委員們在開會前,會收到由秘書寄來的一疊文件,包括案情書和相關證據。Alan 分享經常有工程學生於網上抄襲程序代碼,他聆訊前會收到報告詳細地對比學生功課和網上代碼。聆訊同學堅持自己沒有抄襲,但又無法解釋為何代碼會是一樣,眼見同學毫無悔意,Alan 也沒有特別為他求情。

前委員 David 也有相似經驗,認為「他們覺得上了 Board 就好像硬砌生豬肉那樣,其實不是砌生豬肉, 真是有證據的。報告有 A 和 B 的功課,一模一樣,錯一樣的東西。真的救不了。」所以 David 會堅 持公正性,「我會選擇跟章做,若有錯就要罰,罰多重就看案情,罰得不夠就罰重些,罰得重就輕手點。」,認同同學委員偏幫學生也有失公允。

學生代表在委員會體制之內,掌握住仲裁權力,跟其他教師委員一同聆訊,自然也對聆訊同學也不是只有偏坦,最終是為了達致公平。代表也有嘗試改善制度的漏洞,David 跟我們分享,曾聽過學院和書院間的裁罰不太一致,希望中央委員會為書院和學院制定指引,減少裁決的差異而引致的上訴,盡量達致公平。另一個想改善的是,即使學生有悔意或案情不太嚴重,基於指引的最低刑罰,處罰沒有下調空間。但最後在任期內無法完成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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