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驗驗毒計劃,既不青年,也不校園,更不香港

文:五石散人

九月廿九日,保安局公佈今年首八個月的青少年毒品罪案數字比去年同期上升13%——嘩,這是否又一次證明世風日下道德淪亡青少年正往地獄十八層全速前進?局長李少光今次倒也老實:不,這證明警方「加大打擊力度」。

吸毒是不是一個問題?2008年,被呈報的吸毒者人數是14,147;與此同時,工業傷亡個案逾四萬,是吸毒者的三倍;輪候公屋的申請數字升破十一萬,是吸毒者的八倍;領綜援的人數逾四十七萬,是吸毒者的三十三點六倍。詭異的是政府雖對吸毒聲色俱厲,卻從來沒有在工業安全、公共房屋和社會福利上「加大打擊力度」,搞些甚麼工人驗傷計劃窮人驗屋計劃。那位剛入院通波仔的財政司曾俊華甚至放言香港經濟曙光漸露,拒絕派糖呢。

且不問政府何故厚此薄彼,先假設毒品是必須不惜工本嚴打的絕對邪惡,但為甚麼抗毒就要驗毒,驗毒就要在中學?要完成這一大邏輯跳躍,似乎需要不少盲目的信心。

沉降的校園

即將在十二月於大埔區推行的校園驗毒計劃,背後有兩個關鍵詞:一是青少年,二是消費者。

先說青少年。在吸毒者當中劃分一個叫「青少年吸毒者」的類別,然後將之當成問題核心,本來就不合理。大話怕計數,根據政府自己的數據,廿一歲以下的吸毒者佔吸毒者總數還不到三分之一,我們怎麼竟丟下其餘三分之二不管?或許有人認為吸毒一上癮就難戒掉,所以應從青少年著手,不可一不可再嘛。不過,縱使在首次吸毒人口裡面,廿一歲以下和廿一歲以上亦呈1.2:1的比例,相差無幾。

退一步說,即使假設只有青少年吸毒者才是問題核心,他們當真身在校園?事實上,超過四分之三的青少年吸毒者都是勞動人口,不是學生,企圖用校園驗毒計劃找出他們,等如爬上樹頂捉鯊魚。

再退一步說,即使假設青少年吸毒者全都是學生,但學生吸毒問題是否嚴重卻大有商榷餘地。2004年,禁毒處調查了中學生的吸毒情況,當中濫用精神科藥物的被訪者僅得0.7%,當中每星期嗑藥一次或以上的又只佔12%,如果將這個比例套用在全港中學生身上,加減乘除一輪,答案是全港只有423個學生勉強算得上「吸毒成癮」,比今年被投訴的警察還少了一位數字,真搞不清楚到底誰該監察誰。

一共三個不盡不實甚至違反事實的假設,令校園驗毒計劃的地基好比未挖走廿米淤泥的領都樓盤,遲早沉降得一塌糊塗。李少光說得沒錯,「學生濫藥問題日益嚴重」的幻覺確實是靠「加大打擊力度」製造出來的,打手除了警察,還有高官,還有傳媒,還有想乘機分一杯羹的部份教育界社福界人士。

國產K仔食譜

再說消費者。吸毒者是甚麼?就是毒品的消費者。消費要有途徑,要有場所,毒品的消費也一樣。倘若為毒品做一個只針對青少年的市場調查,我們會發現它在北區和元朗最暢銷。

北區和元朗有甚麼共通點?其一固然是兩者均屬新市鎮,新市鎮多青少年。但除此以外還有另一點:北區和元朗都是全香港地理上最接近內地的區域。因為成本低,政府打算引入內地家傭﹔因為成本低,本地菜早就不敵大陸菜;因為成本低,相隔一條深圳河,K仔售價幾乎相距十倍。這個差價衍生了商機,從內地走私毒品來港販賣越來越流行,現在要索平K已不一定要北上蒲夜場。北區和元朗位置既近,自然成了毒品南下的第一個分銷中心,生意好也是意料之中。

過去幾年的情況為上述老生常談提供了佐證。位處鐵路沿線直通內地的北區,踏入廿一世紀初以來一直在青少年毒品消費榜名列前矛,不過它的榜首地位卻已被元朗打破。後起的元朗排名原本還在屯門和沙田之後,但自從皇崗口岸在2003年廿四小時通關,大西北的中港來往人流逐年上升,到2007年元朗終於成為最多青少年吸毒者居住的區域。

驗毒,驗的是消費者,不是生產者。毒品的生產地不是金三角,而是我們背靠的偉大祖國。化學合成的精神科藥物不像罌粟、古柯葉那般需要大片農地,一個小小斗室已堪作工場。如果我們在Google試試搜尋「氯胺酮製作流程」,截至九月三十日應有9,010個結果,裡面有8,000個是簡體網站,有些留下聯絡方法說私下教你自製K仔,有些甚至乾脆詳細列出製毒步驟、材料與工具,仿如食譜。

地緣政治驗毒根

內地是毒品源頭,香港政府不敢動,卻把責任丟給這一邊的吸毒者以至非吸毒者,要大家驗尿證明自身清白,兼「鞏固大部分未曾沾染過毒品的青少年學生的決心,不要吸第一口毒品」——套用李少光這番偉論的邏輯,大概很快就會有「自願搜身」或「自願搜屋」計劃,鞏固全港沒藏毒的市民不藏毒的決心。怯於地緣政治格局,欺善怕惡,才是說不出口的真相。為何香港沒普選,為何立法會至今無法通過平反六四動議,為何政府要配合內地鐵路大計剷平菜園村建又貴又沒用的廣深港高鐵,皆源於同一個欺善怕惡邏輯。

校園驗毒計劃只是頭盤,明年進行諮詢的全港驗毒計劃才是主菜。政府欺善,我們可不能怕惡,不想某天出街被警察要求當場脫褲驗尿,請記緊自己的權利,密切留意事態發展。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