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火星異種

過往學生會還未「解散」時,每年二月舉行的週年大選,在民女能看見各個候選單位整天舉著宣傳品,地上放著易拉架,左手派發傳單,右手拿著大聲公,在火車站向熙來攘往的人群呼喊自己的政綱。夕陽西下時,其他學生組織會在 Dem beat,宣傳自己的活動,又或是提醒自己的會員投票(我幾叻,投我啦投我啦)。

過往本科生一人一票選出代表同學發聲的中央三莊(幹事會、中大學生報、校園電台)。每每在新聞報導、社交媒體上出現的中大學生會通常是指幹事會。其餘兩莊為學生授權的校園媒體。同學的一票授權中央三莊學生,擁有更多的資源——使用每年來自學生每年 100 元的會費和會室;話語權——有更多機會與校方高層會面,得以於校政參與和社會事件裡有形形色色的參與發聲和行動。

站在中央三莊背後,是以書院作基礎選出 / 委任的代表組成的中大代表會,負責監察中央三莊的運作。代表會設有多個行政事務的屬下委員會,由財務委員會這種直接影響三莊運作的委員會、關乎管理會室分配與屬會事宜的屬委會、負責舉行週年大選和處理全民投票事項的選舉委員會等維持學生會運作的行政事宜。

此外,中大學生會還設有公開招募的司法委員會,司法委員有著法官般的角色,拿著錘仔判定在學生會內爭執的孰是孰非。

一人一票,同學自願地為其他同學付出,透過參與實行民主實踐,學生自治,好似幾好?

▊一人一票代表同學?

中央三莊的當選門檻為 1/6 的基本會員投票(約 2,900 票),加上贊成票過半數。然而,近年週年大選投票率超過 20% 已經算是反應熱烈。2021 年勝出並立即請辭的幹事會內閣「朔夜」就以 3,983 票(23.09%)當選。

翻看近 10 年的《迎新特刊》,縱使莊與莊的傳承做得不那麼好,投票率低的現象算是傳承得最好的「傳統」。每年訪問中央三莊和代表會代表問及投票率低、處理與同學之間疏離的問題時,大多會歸咎於社會氣氛和宣傳不足。

低迷的投票率,比「完善」後的香港立法會地方選區選舉還低 [1](30.2%,加入合資格但尚未登記的人口的估算:26%)。若是宣傳不足,更新多點 Facebook、IG、擺多幾個街站,或者可以選擇在民女 Dem 個 beat,理應有更多同學關心學生會事務,Isn’t it true?

▊范克廉樓揸 Fit 人

作為學生會「最高民意代表機構」的中大代表會,負責監察中央三莊運作。學生會的公開發言、學生報常刊刊登甚麼文章、校園電台要購買設備,都需要向代表會報告或申請,代表會掌握著(扣起)撥款的大權,可以遺憾、譴責中央三莊的公開發言和行動,甚至擁有彈劾三莊的權力。2017 年「司法委員會」出現之前,代表會還掌握著仲裁的權力,可以在開會的途中搖身一變成為「合議庭」,可以推翻全民投票的決議 [2]。

如何運用來自學生的會費、動用學生會的儲備,要有人負責把關也不為過。但本著甚麼準則監察學生會?人數不足流會的情況時有發生。而所謂監察是基於自己對於事件的看法,可以是政治判斷。同學諗乜? They don’t fucking care。代表會內的議事質素⋯⋯唔講啦~ [3] [4],普通同學想發聲? Sorry, shut the fuck up,在一般情況下,在代表會會議內同學沒有發言權。

那麼誰負責監察代表?司法委員會嗎?先不討論社會是否存在一個公正「法官」專業,以及我們理解的法律系統、社會制度實際為誰而服務。即使「法官」是一位法律系的學生,他又有沒有足夠的知識,專業操守,去成為一個「公正不阿」的法官?用人話講:「你憑咩 Cosplay 法官?」

權力之大但受到的監察卻不成比例地低。倘若對學生會系統有意見可以怎辦點做?

▊有人真係試過

2017 年,有同學不滿中大代表會其中兩名書院民選代表(潘智鍵、周竪峰)於週年大選內的言行失德失職,質疑其是否能公正地履行職務,組成「中大民主運動」收集同學連署,打算發起全民投票,交由同學決定是否罷免,並希望修章提升同學在代表會與司法委員會中的發言權,改善同學在會議內「有權聽,冇權講」的狀況。

要發起全民投票,先要收集至少 1/20 的基本會員聯署(846 個聯署),向學生會提交要求開展全民投票。同學在校園裡擺街站講解發起投票的因由,最後在三日內收集到 1,639 個同學的聯署提交予學生會啟動全民投票程序。由代表會下設委員會負責核實聯署學生身分。

故事發展下去,理應是一條大直路,全校同學投票作出判決,讓同學的聲音得以彰顯。但迎接他們是無盡的阻攔,先在選委致電聯署人核實聯署真偽的過程出現爭議,例如以無來電顯示電話致電同學,要求同學背出聯署議案內容,以及不設回電補答,超過一半的聯署被 DQ。

運動最後極速以李軒朗同學(前中大代表會主席、後來成為司法委員)向司委會申請「司法覆核」煞停,指公投僭越書院利益並「違憲」。司法委員吳斐琛同學(新聞及傳播學院學生)經過考慮外國法律案例(好 Pro !),頒發「臨時強制令」,禁止進行所有全民投票程序直至司法覆核完結。

因為「違憲」,1,639 名同學的聯署石沉大海。基於學生官僚系統對章則的「解讀」,即使聚集到多少同學的支持,在他們眼中都是廢紙一疊。

▊其實,大家都是同學

《會章》作為中大學生會的《聖經》,詮釋權盡在代表手上,同一句經文,可以從字句裡扭曲成出不同意思——今屆代表有著 A 的解讀,下一屆的代表可以有 B 的詮釋,但可能你覺得是 C ? Oh, sorry you can’t, you are wrong。回溯過往十年的代表會,利用官僚的伎倆,迴避、排拒來自體制外部同學的意見。學生法官作出甚麼判決、代表們爭論章則是 A 還是 B,是為了捍衛中大同學的權益嗎?

這些程序、規則,與 80% 沒有投票的同學有何關係?不,應該問,這與一萬七千多名基本會員甚麼關係?除了路經范克廉樓、在新聞報導和社交媒體上出現學生會的消息、在電郵收到各個代表會幹事會等發出的會議議程的例行公事之外,我們之間其實沒甚麼關係。

▊(你當佢)透明的同學

曾經親眼目睹有學生會幹事在投票日向路過的同學「屌票」,近年還有「中大豬」的說法,指中大同學只關心吃喝玩樂,不關心學生會事務、不關心政治云云。同學真的不關心學生會事務、校政和時政?

同學在籌劃著未來的 Career path,在糾結做唔做 Intern 廉價勞工:

「捍衛書院聯邦制!」

同學要負擔自己學債,要返幾份兼職:

「捍衛書院聯邦制!」

同學在面對學業壓力,課程爭議時:

「捍衛書院聯邦制!」

同學因疫情被 Quit 宿,在行政樓集會:

「你哋冇任何身份、任何地位、冇任何票!」

唔滿意啊,去選囉!理論上,代表會的制度可以將同學的聲音帶入體制內,以關心同學所需為依歸監察中央三莊,三莊唔理同學?可以開一百個會問到佢哋口啞啞(再唔聽?唔批錢畀你)。

但回歸現實,一切都是基於個人意識型態(Fuck you 左膠!)的判斷。

▊落地啦仆街,認清你嘅權力來源唔喺份章、書院聯邦制,而係你啲同學啊

在今天社會氣氛低迷的時刻,學生運動亦同樣沉寂。2021 年,香港多個院校的學生會都相繼被校方以各種理由,拒絕承認學生會。中大校方亦要求中大學生會註冊成獨立社團,代表會依舊選擇以其官僚方式拖延問題,不願得失學校或同學其中一方。在學校收回學生會會室的時候,不見學生官僚「司法覆核」學校,說校方「違憲」?學生官僚在校方的權力之下猶如螻蟻。

解散中大學生會或是個契機,重新想像一個可以代表同學理直氣壯向校方抗衡的集體。認清校方擁有赤裸的權力差,以及自己權力的來源。唯一可以與其匹敵的,只有集結同學的聲音,組織同學,連結教職員的力量。

學生會的存在價值,不是《會章》、官僚制度、Cosplay 三權分立的遊戲,而是站在旁邊的一萬七千多名中大同學。

▊後記

作為其中一個低投票率的(前)中央學生組織,以往出現與代表會相關的文章,也會留下對改良系統的希望,勸勉有「權」的學生聆聽多點同學意見。但過往的現實是:批評代表會?就是要面對上文睇完都唔知係乜嘅章則、委員會,他們的「理性」的壓過一切。想批錢?拖多幾個月先啦。


註:
[1] 〈地方選區投票率增長情況〉,選舉管理委員會。
[2] 〈公投上訴得直 全民投票無效〉,中大學生報,2016/3/3。
[3] 〈話你知咩係代表會!〉,中大學生報《迎新特刊》2013。
[4] 〈代表會會記——金句版〉,中大校園民主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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