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文:隔離個肥仔

中大學生會解散之後,大多書院學生會仍維持基本運作。如果大家有留意到,去年三月書院學生會換屆時已經選出書院代表,以便籌備「聯書院學生平台及工作小 組」重建學生會。然而,此組織在之前一直沒有公開露面,即使筆者在書院監議會常務會議(是的,作為基本會員你當然可以旁聽)上向書院中代查詢意見,依然以 籌備中為由搪塞,直至七月六日工作小組終於社交媒體上簡單介紹架構以及宗旨。筆者找來了工作小組發言人葉子駿,討論工作小組的學生會未來構想。

被選中的人

當筆者看到學生代表的時候,不禁心想:「乜又係你陳生?點解頭先話要解散,依家又要重新組建嘅?」且看代表們如何解釋組建原因。

「當初中大學生會解散的時候我係副代主(副代表會主席),就已經有假以時日會重建學生會嘅念頭。上屆代主問過各書院成員想不想重組學生會,而大家同意就一 齊行動。」學生會解散後,學生事務處(OSA)宣佈接管所有學生場地,他認為此舉存在許多問題:如 OSA 人手不足,同時亦不熟悉之前學生會處理屬會註冊或分 配會室的「一些傳統,一些規則」,OSA 在學生心目中沒有認受性。因此,校方向之前請辭了的中央代表暗示表示想要學生會。到了 2022 年 3 月,各書大致完成週 年大選,有了新的書院學生會,以及民選中代代表,因此得以重啟學生會。

第五波疫情期間,校方在二月強制所有宿生退宿。有學生在烽火台召集集會,要求校方收回政策並公開對話。葉卻認為集會場面僵持,校方不肯到烽火台接收公開 信,導致同學「不知所措」。他認為校方看待遞信同學 「沒有任何身份、任何地位、冇任何票」,導致校方高高在上的立場,不願任意回應出席集會的學生,否則隨 便一位學生就能代表所有學生。這觸發了他們重建學生會的念頭。

即係話,你覺得喺架構入面反對可以代替直接行動?

「如果學生代表係架構內拍枱鬧校方,佢哋係冇得避。 如果同學只係行政樓面前,佢哋可以唔理你,學生會存在嘅話就點都要有回覆。」學生會是問責單位,就算學生代表失職,都有既定程序處理,同學亦有渠道抒發意見。

對於學生會有什麼構想,葉子駿理解學生會是同學與校方的橋樑;學生會解散代表橋樑斷開;而退宿事件突顯出沒有橋的時候,校方的急進政策容易引起衝突。而小 組「唔希望學生同校方有激烈衝突,始終對同學同校方都唔係一件好事。所以希望借著重建學生會將呢條橋樑重建,重回昔日與校方有偈傾」,幫同學爭取事務,例 如宿費、選科等問題,校方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落實政策。小組不樂見學生會解散之後很多問題沒有進展。

葉所言「有偈傾」的背後,可以理解作學生會必然與校方「有得傾」和「傾得掂」。然而,現實是「有得傾」並不等同「傾得掂」,就算代表拍案而起,校方也大可無視:學生在各委員會中只有象徵性席位,票數不足以改變任何決定。何況激烈衝突的前提並不是學生安分守己,而是校方尊重學生意見,制定相宜政策。學生會與校方直接對話,以及組織同學向校方展示不滿,兩者其實相輔相成,前者能達到學生目標當然理想,而後者能向校方展示學生團結一心,全力支持學生代表。如果一開始就否決行動,筆者不禁擔憂原本接納多元的聲音學生會後退至反對衝突,成為校方的維穩機器。

舊瓶裝舊酒

要重建學生會,說是等同創制,但實際上又是照抄以前的制度,了無新意,其實學生會問題存在多年,是不是時候改革?同一班人解散又重建,就好似將葡萄酒液抽 出來,洗一洗玻璃樽,把酒裝回去,登登登凳,新的學生會!」

聯書院工作小組的成員構成與以前中央代表會相同,分別有當然、民選以及委任委員,晨興書院並沒有參與在內。仔細看具體獲任方式,只有 8 位民選代表,其他代 表都是來自書院學生會的當然以及委任代表。書院成員也不符合比例,崇基因為沒有週年大選只有兩位代表,逸夫卻有六位。然而年年如此,中央代表會表示無能為 力。

至於與院系屬會的溝通,學生會以往每年召開會議討論藝墟、屬會註冊等事宜。不幸會議自三年前因屬會出席人數不足而流會。葉認為大家對校政熱心不高,但他依 然認為會議必須存在,意義在於通過遴選屬會代表以包含院會、系會的聲音,諮詢屬會代表的願景 [1]。

小組此前亦私下會見副校長汪寧笙,諮詢校方對於學生會的意見。校方指舊有學生會架構不夠「多元共融」,沒有涵蓋國際生和研究生。在此小組接納意見,在原有 九院的基礎上,額外增加研究生院議席。葉擔心一直以來學生會與國際生欠缺交流,導致理念出現差異,期望以後舉辦活動交流校政,可能以此形成共同理念,「有交流就會有共識,希望學生會唔會喺佢地眼中『不代表我』」。具體方法交由未來幹事會負責細節操作,例如 創立國際生或內地生事務委員會收集意見,「正如回歸前香港政府推出政策都要諮詢唔同人,我希望以後學生會有政策之前都有廣泛諮詢,我諗呢個都係以前香港政府成功之處。」

筆者認為校園氣氛不足並不是一時三刻能解決的事情,關於如何改變,中大學生議政平台或許是一次經驗(見 〈要傾更要砌——訪中大學生議政平台〉)。但作為自詡學生代表,至少要拋下高高在上的身段做出嘗試吧?

中大學生議政平台嘗試在制度外重新動員學生,但同時制度內也應作出相應改革。站在筆者的角度,中央組織需要賦予一定權力給其他學生組織才能令他們不至於流 散:你又唔係真係壟斷暴力嘅政府,我都唔係老奉幫你做嘢,幫你做嘢都要有效果先得㗎!分錢分 Soc 房嘅問 題嘈咗咁多年,有幾次上埋庭添,不如下次俾我哋自己搞好過?這種姿態正如港英統治者諮詢不同團體,卻又不肯賦予權力。要兩個屬會代表,在中央層面處理中大 100 多個屬會的事宜 [2],還不一定有實權推動自己的議程,不如我都係返 Soc 房打牌好過啦。這些例子在以前學生會早已發生。如果新的學生會嘗試復刻,猶如倒行逆施。

再退後一步,如果要重建代表會,我們回到代表會的代表性問題:根本過時,與學生脫節。 各書院代表會有民選——學系——屬會三種代議士,而中央代表會卻只有書院民選代表,中央的學系和屬會更直接被排除外。現在校方已將大多事務收歸中央,學生會大可趁重建之際與時並進,直接加入屬會以及學系代表,何必搖著似有還無的書院聯邦制幌子抱殘守缺?

當然,筆者的意見並不能代表中大所有學生,小組之後會收集同學對章則的意見,分階段公開草擬章則,諮詢同學意見, 並在今年 10 月會舉行公投通過會章。如果 公投失敗,流程就會拖到明年 。「希望大家對學生會有意見,支持又好反對又好,否則作為學生代表我們都好難處事,有如盲人摸象般做一個學生會。」

後記

在訪問期間,筆者感受到小組所受到「學生不應搞事」 的外部政治壓力,但撇除對於行動的遲疑,學生會依舊有許多問題。筆者希望同學對於重建學生會的想像並不是有一個中央組織家長式處理所有事務,將所有學生自治的責任外判給中央,否則依然會是組織與學生割裂,討論只存在於出事後問責的情況。小組成員大多來自前中央組織成員,他們可能自以對校園民主瞭然於心,能在訪談中侃侃而談。但對於廣大同學而言,尤其 2019 年之後校園事務停滯不前,校園民主依然虛幻抽象;九間書院幹事會缺莊多年,又說大家風氣不足,在此時貿然推動學生會,學生對著冗長的章則,可能無法從實際經驗中參考、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加上新生 9 月入學,10 月就要公投,未免太過倉促。

誠然,要在校園內實行民主自治遠不只重建一個架構如此簡單,並不是有一個架構就會有人討論,而是有討論,架構才得以成立。屬會會室事件是聯合大家的良機,而各學系在對於新學年通識教育的安排亦一定有意見,就要看組織者的想法了。

註:
[1] 第 51 屆屬委會有 12 位代表會代表,按葉所說只會有兩位屬會代表,還未包括幹事會代表。
[2] 屬下團體資源分配委員會成員包括 0-4 位屬下團體代表(原來也可以是 0);監管機構主席為當然主席(筆者從代表會有限的 web archive 中找來找去也不知道監管機構是甚麼,應該就是指屬委會,可見章則非常複雜);師生中心管理委員會學生代表一位;監管機構下非屬會代表代表 0-4 人;代表會 2-4 人;幹事會 0-2 人。在此可見屬會聲音非常有限,只是「諮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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