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令受害者沉默?──純男班底與性騷擾調停/投訴小組 像個女生(或性/別小眾)那樣讀哲學 文/哲學長髮男 正如厭女問題(詳細請參閱〈寄生在更衣室的厭女症〉),我們在著手準備專題之初並沒有想過要探討性騷擾問題。但到了訪談時,多位受訪者都不約而同地說起了系內的性騷擾情況,不論是自述親身經驗抑或是引述他人經驗,令我們意識到這問題是多麼常見。 根據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的網站,性騷擾是指「不受歡迎而帶有性意味的冒犯行為」。而「不受歡迎」被界定為「令對方感到不安、被冒犯、被侮辱、受威嚇或不被尊重。」因此,不受歡迎的肢體接觸、性邀請、談論性行為、性器官和咸濕笑話、詢問性經驗、帶有性暗示的動作、跟蹤尾隨、不當追求、偷窺偷拍以及傳播裸露色情影像等行為都可能構成性騷擾。 中大性騷擾事件的官方數據並不公開,我們無法掌握中大的整體情況,故未能判斷哲學系的情況是否特別嚴重。但我們能夠肯定的是,系內的受害同學都很抗拒向官方求助。在避諱談論性的文化和貞操觀念依然存在的香港,受到性騷擾本已難以啟齒。況且,即使受害者鼓起了勇氣向他人求助,還要面對被冷淡對待、被質疑甚至被指責而受到二次傷害的風險。但除了這些性騷擾受害者們共同面對的困難外,我們更聽到其他顧慮。 她們都坦言因為系內只有男性全職老師而沒有向系方求助。亦有受害者表示因為性騷擾調停/投訴小組(下稱小組)的程序繁多、對投訴人並不體貼而沒有向小組求助。我們聆聽到受害者糟糕的投訴經驗,反映的是中大現行的防止性騷擾政策未必能確保小組成員能夠恰當處理性騷擾事件,但這點卻很影響調停與調查程序能否公正進行,以及受害者的求助意願。 ■ 不求助但老師很有心!? 十多年前,Karine由入學的迎新營直至畢業都一直被系內的男同學A針對性地語言性騷擾。當中包括貼近Karine的臉後以猥瑣的語氣和表情對她評頭品足、提及她的私隱部位、詢問她的性生活狀況、描述自己對她的性幻想及提出性邀請。 Karine自小遭受家暴,令她輕視了性騷擾的嚴重程度,亦養成了不敢反抗的性格。她曾向系內朋友表明A的行為,但他們都對性騷擾的意識不足,僅認為A的行為只是開玩笑,令她不肯定自己應否求助。 哲學系的全職老師全是男性,Karine在學三年期間只遇過一名女助教。當被問道當時有沒有想過向系方求助時,她說:「我點樣同一個中年男人,尤其係我22歲、23歲,我點樣去同一個40、50歲嘅男人講『A問我係唔係處女?』」「我唔係覺得佢哋幫唔到我,而係我覺得好尷尬,所以我就冇同佢哋講。」直到畢業後,她才在校外朋友的鼓勵下向小組求助。 由於向小組求助的過程極不愉快,Karine在社交平台上發文訴苦,部份的系內老師表示關心,其中一位更道出了她的困境:「當年你們還是三年制,我作為老師不太有機會認識同學們,除了少數。特別是哲學系全是男性老師,女同學遇到問題較難找到系內老師申訴。」這位老師表示:「如果當時我知道這件事,我一定會去找A談話。」她認為有些老師是有心想保護女同學的。 ■ 投訴了但反而再次受傷…… 中大的防止性騷擾政策早已為人詬病。有評論指投訴程序冗長繁複、時限過長,可能令投訴人耗費心神。而且程序中被投訴人會得知投訴人的身份,令投訴人面臨被報復的風險,對受害人的保護不足。其次,校方公開的資料有限,政策文件中未有列明對施害者的紀律處分,校方亦沒有公開案例數量。(詳細請參閱〈投訴/不投訴?——再窺中大防止性騷擾政策〉)種種問題難以令受害者有信心主動求助。 儘管近年在透明度上有所改善,小組成員名單可以在防止歧視及性騷擾委員會的網站中查閱,但除此以外,政策本身並沒有改變。畢業不久、曾在校內遭異性跟蹤的 L認為在調停程序中須與施害者共處一室令人退卻,而且各個學系的文化氣氛各異,擔心小組成員無法理解受害者的處境。 除了政策本身,小組成員在與投訴人會面時的表現也很影響受害者的求助意願。Karine向我們詳細述說了十多年前向小組求助的糟糕經驗,以及她是如何在受到壓力的情況下簽了和解協議書。她表示當時只希望A能受到些小懲大戒,有所反省,以及向自己親自道歉,因此選擇了調停解決。雙方最終達成和解,但她事後回想卻感到後悔。 她指和小組見面時的房間佈置已經令她害怕不安。「間房好大,坐住三個人,好似大老闆、大公司面試你。」「仲有嗰啲好大嘅長枱,坐住三個人。然後嗰張枱前面只有一張櫈畀我坐住,呢張櫈同長枱之間距離很遠,你幻想一下感覺好似被審,完全唔friendly。」 部份小組成員的態度語氣並不友善,心不在焉,沒有照顧她的感受,甚至不時打斷她說話,質疑她曾和A一起食飯,意味着她並不抗拒A一連串具有性意味的行為和言論。「個女人啲態度語氣係好衰嘅,好似審犯咁審我,好似係我錯」,她說道,亦覺得對方帶着打工心態,想她快點簽和解協議書,趕快下班。整個會面過程是對她的二次傷害,令她的心情更為低落。 令她事隔十年依然憤憤不平的是,小組成員強調A成績優秀,正在中大就讀研究生課程,不希望性騷擾事件影響他的前途,彷彿認為成績優秀的人就不需要為自己的過錯負責。Karine 質疑對方是有意保護校譽和A,有引導她和解之嫌。這亦令她想起香港時有社會地位高的性騷擾施害者被法庭輕判的新聞。儘管Karine也承認不想A前途盡毀,但這只是她的善意,不代表負責調停的小組可以以此考慮為前提處理事件,也不代表A不用受到任何懲罰。但A不僅沒有受到任何懲罰,甚至沒有向 Karine 書面或親自道歉。 根據中大在網上披露的小組成員組成方式,小組是由有良好聲譽的教職員、校董會提名的一位非教職員大學校董、校友事務處提名的外界人士、學生會提名的學生代表及學生事務處提名的研究生代表所組成的。但除此以外,政策並沒有列明小組成員須具備處理性騷擾事件所須的知識、能力和品德,但這些資歷卻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調停與調查的公正,以及受害者的求助意願。 我們向小組召集人葉碧瑤教授發電郵查詢,對方表示「小組成員由大學各部門的管理層提名」,確保成員有良好聲譽及相關知識和能力。此外,「所有成員需接受由法定機構(如平等機會委員會)和獨立法律顧問與大學合辦的專門訓練,了解性騷擾的法律定義、大學處理投訴的程序、調查技巧以及心理支持等方面的內容,確保成員能夠有效地處理性騷擾事件。」 儘管求助過程糟糕,Karine現在回想起來,亦後悔當初一直沒有主動求助。她鼓勵不論男女,遇到性騷擾時要馬上求助,因為當刻的記憶是最清晰的,否則當時間過去,便難以追究。 ■ 坦白了但老師不理解…… (編按:這小節會重複〈在哲學系和男人相處〉的部份內容,詳情可參閱該篇文章。) L在Year 4時在校內外都持續地被一位系外男生跟蹤,甚至曾在凌晨時份被他登門滋擾。儘管她不是在系內受到性騷擾,但她的經驗卻說明了一位哲學系受害者會面對的無助。當時,她正為申請研究生課程而煩惱。在被跟蹤與升學壓力的夾擊下,她陷入極度焦慮,上課時無法集中精神聽書,成績一落千丈。然而,她由始至終都沒有向系方求助。 由於成績嚴重退步,她被系方要求見面。和她見面的是一位中年男老師。她事前聽聞這位老師對遭到性騷擾的女同學不太有同理心,本不想出席,但拒絕不果。在見面時,她坦白最近被人跟蹤,令她無法專心學業。那位男老師困惑地問她為什麼不向系方尋求協助,甚至質疑她是否反應過度,「因為在校內被跟蹤多了,所以在校外看見有人走到你旁邊就覺得他是在跟蹤你。」 她覺得對方是在訓責她沒有處理好這件事,而非關心這件事的始末,亦忽視了女同學向男老師坦白自己被性騷擾有多困難。而且,她認為對方擺出了一幅「你趕快處理完,然後別打擾我,別耽誤我的時間」的態度。這反映了他並不理解,亦無意理解一位被性騷擾的女性的處境。 「我記得我大三以來已經沒有哪一天像那一天那麼憤怒過的!」她憶述起這件事後說道。儘管系內有女性行政職員,但由於對方並沒有主動幫忙,令她覺得她們似乎並沒有權力處理性騷擾事件。她認為受到性騷擾的女同學向系內老師求助時要冒着被誤會的風險,但如果當時系內有一位女老師和她見面,她會更有可能被理解,亦不必受到如此對待。 傳統的陽剛氣質中包括堅強,男性成長時會被依照這個標準培養,令他們傾向否定自己遇到的困難,不願承認自己的脆弱之處。這一點令她在向男性表達自己的困難時,害怕對方會同樣地否定她面對的困難,質疑她未盡力。所幸的是,她在系內遇到過一位願意聆聽他人訴苦而不批評的外籍男老師。 上述的種種因素都令她覺得哲學系是一個令女性沒有安全感的地方。她不認為哲學系特別容易催生出性騷擾,但她遭到性騷擾後受到的對待卻「一定是最『臥槽』的!」 就算態度沒有那麼惡劣,若果對方不懂得如何聆聽受害者,亦可能令受害者不願求助。受訪者Luna表示自己知道有位系內的女同學曾受到系內男友性侵,並向助教透露了這件事。對方回答自己想聽過那位男同學的說法後再下判斷。她認為在Me too的浪潮下,誣告的機率很低,所以對方不應表現得那麼有保留。但除此以外,此時表現出自己的批判思想並非最恰當,因為「懸置判斷」的態度可能會被潛在受害者理解成自己被懷疑,打擊其求助意願。這並非意味着該助教應全盤相信對方的說法,而是他當下應先重視對方的說詞和感受。 ■ 投訴了但無人受罰…… 現為哲學系校友會幹事會成員的可樂【1】比 Karine 早一年入學,當時知道她因遭到性騷擾而情緒極度不穩。為防止她輕生,它時常陪伴在她身邊。可樂在系內亦曾遭受不友善對待。性格陰柔的它在迎新營時中穿熱褲背心,頂着一頭電髮,引來了同學對它性傾向的猜度。在當晚的夜話環節中,一名異性戀順性別的男同學向它說:「如果你係女仔嘅話,我都會同你上床嘅。」 也許是因為這些經驗,它十分留意系內的性騷擾問題。它認為施害者沒有受罰會令人覺得系內是一個可以安心進行性騷擾的地方。「佢一定係覺得 is safe to do it here,佢先會做。」它認為「系方應該擺一個姿態出嚟,be visible」,讓人知道系方重視性騷擾事件,受害者可以安心求助。它亦說:「Justice must not just be done, justice must be seen done.」施害者要受到懲罰,而且要被看見,才能產生阻嚇作用。它認為即使小組沒有為疑似性騷擾的事件作出裁決,系方仍然可以進行內部調查,至少可以讓事件有個結論和備案。 除了性騷擾受害者選擇不求助外,仍有其他原因令施害者沒有受到任何懲罰。這並不是指施害者受人包庇。可樂表示校友會曾收過師弟妹們的性騷擾投訴,知道對方有向小組投訴,但投訴程序卻因受害同學情緒太差,沒有按時出席會面而被迫終止。L 指有一位哲學系的男同學曾性騷擾其他女同學,當涉事的女同學向系方投訴時,系方表示自己並無權處理。部份男同學知道他的所作所為後,仍會因為他在堂上自信發言,認為他很有學識而跟他結交。她認為就算系方沒有權力紀律懲處施害者,但當收到多於一位女同學對同一位男同學的投訴,至少可以討論一下如何在課堂上留意他與其他女同學的互動。 ■ 系方回應 系主任Saulius Geniusas強調,哲學系對性騷擾採取零容忍政策;對於女同學在經歷創傷後猶豫是否向學系求助深表關注。他承認談論性騷擾經歷並非易事,但強調只有當學生主動求助,系方和校方才可跟進協助。系內教職員固然願意伸出援手,但如果女同學覺得不便與男老師討論這類問題,亦可以向學系辦公室的女職員求助,她們熟悉大學程序,亦熱心幫忙。 系方表示,當他們得知任何形式的疑似性騷擾個案時,會極力鼓勵學生向小組投訴,亦會極力鼓勵需要心理協助的學生到校內的心理健康及輔導中心求助。如果系方懷疑學生遭受任何形式的侵犯,會極力鼓勵學生聯絡警方。就着已收到的投訴,他們曾向其他學系了解他們如何處理疑似性騷擾案件。目前為止,他們發現其處理方式與其他學系相同。 系方已準備採取額外措施,確保性騷擾不再發生,並透過不同渠道讓同學知道系方對性騷擾的零容忍態度。他們表示所有學生都應該知道性騷擾是違法行為。如果同學無視這訊息,校方應當予以懲處;如果同學不理解這訊息,系方可以且將會採取額外措施加以釐清。 對於可樂的批評,教授Hayden Kee 表示如果小組未有認定同學有任何不當行為,系方無權懲罰被指控施害的同學。 關於文章內提及的兩個個案,根據學系自2012年的記錄,兩位老師和一位辦公室支援人員在Karine畢業前曾與她會面,並向她提出建議,包括向小組提出正式投訴,以及其他處理方法。討論過後,系方也採取了額外的補救和預防措施。他們表示十多年後依然對Karine的經歷深表同情,並指她的案例給他們上了寶貴的一課,引導他們更努力地支援學生、教職員和學系所有相關人士的福祉,致力建設一個更美好的社群。 至於L的個案,系方表示2024年初系內的學術顧問(Academic Advisor)曾與她會面。會面期間,L分享了她在學業上受挫的原因,當中包括上文提及被系外人士跟蹤的不安經歷。學術顧問向她提出建議,包括面對校內和校外跟蹤時的應對方法,同時也尊重她的隱私,不勉強她分享她未想談論的細節。系方意識到,當時若有女老師參與,或可為L提供更多的安慰或情感支援,從而更全面地處理此事。他們表示會從這次經驗中學習,並改善處理方法,以更好地支援學生的成長和發展。 【1】陳可樂是一個非二元外星人,代名詞由受訪者所選。 分享至: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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